第 122 章 放榜

 時間回到八月初十傍晚。

 首場考罷,考生將試卷交至受卷所,受卷官一手接卷、一手發放照出籤,考生憑照簽到龍門接受檢查過後才能離開貢院。*

 至此,在貢院中苦熬兩夜的他們總算能回去好好修整一夜,而考官的工作則剛剛開始。

 受卷所收取士子的墨卷後,將之統一移交到彌封所,由彌封官指揮人手將墨卷上的考生姓名籍貫等私密信息統統摺疊,用空白紙張彌封,並印上紅號,此謂之糊名。

 糊名完畢,彌封所又在監臨官的監視下將所有墨卷移送至謄錄所,由謄錄書手用硃筆將墨卷內容——包括錯別字在內——皆原模原樣謄抄一遍,抄錄的試卷被稱之為硃卷。

 待得謄抄完畢,便將墨卷與硃卷一齊送至對讀所,由對讀所對墨卷與硃卷逐一核對,確保謄錄無誤。

 至此,外簾四所便可功成身退。

 經過外簾四所的不斷“接力”,最終所有硃卷與墨卷都來到外收掌所,墨卷由外收掌官封存保管,硃卷則被送入內簾各房。

 此時已是八月十二日凌晨。

 貢院早已迎來考生的再度蒞臨。

 考生在號舍中奮筆疾書,為鄉試第二場而奮戰時,簾內的考官亦迎來數千份亟待批閱的硃卷。

 至公堂內,鄉試總裁即主考官方汝輝將副考官與一眾同考官召集一堂,再度重申為國選才之公平公正,便將一箱箱硃卷依照考生所治本經分發到各房。其中,《春秋》、《禮記》卷被分到一、二房,《易》、《詩》、《書》二經卷則被分到了二、四、五房。*

 各房房官皆是進士出身,而房中召來的閱卷官大都是府學、州學、縣學的訓導或教諭,卻並非湖廣本省教職人員,而是來自外省。

 如襄平府學的戴府教與數位訓導便被隔壁一省徵調而去,充任鄉試同考官。

 ……

 負責批閱《易》經卷的第二房。

 領著近千份硃卷回到房中,數名來自不同州縣的閱卷官不及多言,埋頭苦讀起來。時間緊張,這還只是第一場的試卷而已。

 房中一時唯餘嘩嘩翻頁聲。

 時不時有人大搖其頭,將手中一疊七篇試卷投入落卷堆中,緊接著便翻閱下一份。

 若是遇上不錯的文章,則由閱卷官先交給房官過目,房官亦以為佳,則用藍筆在硃卷上圈圈點點,寫下推薦批語,而後呈送給主副考官二人,最終由主考一言而決。

 “噫——”

 一眾埋頭閱卷的考官中,突然有人發出一聲下意識的驚“咦”,聲音雖小,在唯有閱卷與批卷之聲的房中卻尤為引人注意。

 眾人循聲看去,發現竟是省城直轄府學中一位姓吳的訓導,此人作為積年老舉人,治《易》功底深厚,性情向來穩重,又有數次鄉試閱卷經驗,何以今日如此失態?

 吳訓導卻顧不得四周異樣的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