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阿斗不扶 作品

第454章 【乙種換地權益書】(3000字章節!)

    8月,長江大廈。

    吳光耀在辦公室裡正在忙著核算,關於長實地產的住宅物業及住宅地皮,移交給長江實業的細節問題。

    年初,長江實業發行新股1000萬股,集資3.1億港幣;

    其中1.1億港幣將用於新世界中心、長河中心、中區四幢商業大廈的建築費(階段建築費用),

    而另外的2億港幣,吳光耀打算全部用於購買長實地產的地皮和物業,此時機會正合適;

    至於這些地皮和物業後續的開發費用,自然可以通過貸款來解決。

    不過,2億港幣顯然買不了多少長實地產手中的138個物業和地皮;

    長實地產的138個物業和地皮,吳光耀在‘六七事件’中只花費了2.5億港幣,但此時已經升值到8億港幣左右,漲到了三倍價格以上。

    所以,吳光耀需要核算具體的交易細節!

    138個物業和地皮的資料,被吳光耀翻的無數次,最終全部在腦海裡形成了一個物業系統;

    138個物業和地皮,如果計算佔地面積的話,一共是388.65萬平方尺;

    但交易肯定是要按照物業歸物業,地皮歸地皮這樣來計算,否則吳光耀豈不虧死!

    最終,吳光耀找出了33個物業和地皮,一共差不多100萬平方尺的地皮,打算2億港幣出售給長江實業;

    接著,吳光耀繼續挑選物業和地皮,因為自己還得拿出地皮和物業增持長江實業的股份;

    此時,吳光耀擁有長江實業2350萬股,總股本為5800萬股,佔股為40.5%;

    要說安全性(被人惡意收購的情況),絕對是安全的!

    加上林有德、何顯、鍾子光三人的股份,差不多也有49%的股份;

    之所以說很安全,是因為一旦有人惡意收購長江實業,決不可能無聲無息的進行;

    而擁有40.5%股份的吳光耀,完全可以挫敗惡意收購,僅僅需要再收購幾個點,鞏固一下即可。

    要說不安全,無非就是如果有人惡意收購長江實業,必會抬高股價,到時候吳光耀增持股份的代價就會很高!

    比如遇到前世大劉那種股市狙擊手,吳光耀這種持股量的大股東,也會很容易讓他得逞(股票高價中抽身而出);

    但長江實業有個地方,是大劉這種狙擊手不敢輕易動手的,那就是此時長江實業市值已經高達21億港幣,是港島市值第二高的上市公司,僅次於怡和洋行;

    等到80年代,市值幾百億港幣是妥妥的!

    不管怎麼說,吳光耀也不可能讓自己的股份只有40.5%,持股49%才是吳光耀的底線;

    畢竟長江實業每年的分紅足以讓吳光耀持股這個量,要不是考慮各方面的因素,吳光耀甚至準備在八十年代中英談判階段,趁著股價暴跌,直接私有化長江實業。

    此次,長江實業需要定向增發新股900萬股,按照當前的股價35.5港幣每股,吳光耀需要支付3.2億港幣;

    這筆金額,吳光耀自然是以物業和地皮抵消!

    挑來挑去,吳光耀挑出一疊資料,一共是55個地盤和地皮,差不多160萬平方尺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