鯤鵬九變 作品

第三百一十二章 秦青天!(上)

太祖武皇帝就是朱元璋,建立大明帝國之後,推行‘重農輕商’的統治政策,並對商人定下諸多限制,其中就有不能參加科舉、不能做轎子、不能穿絲綢衣服,違者便是僭越之罪,輕則流放,重則殺頭。

可是隨著時間推移,這條律法漸漸變的鬆散起來,不遵守者極多。

到了正德、嘉靖年間,商人們穿絲綢衣服、乘坐車馬已經成了平常事,官府亦不加制止。

可商人不能穿絲綢衣服的事情,乃是朱元璋親定的規矩,後世之君不敢違背祖制,故而一直沒有廢除。

秦鋒現在搬出這條律法來,可謂是有理有據,正大光明!

“啟稟大人,現在穿絲綢衣服的商人有的是,不止草民一個啊!”

“住嘴,本官現在問的是你,你身為商人,公然穿絲綢衣服,乃是違背了太祖皇帝定下的規矩,按照大明律法是要嚴懲的,說吧,你是認罰,還是認判?”

“大人,認罰如何?”

“你是本地有名的富戶,認罰的話,就捐出一半家產,用來救濟災民!”

“認判呢?”

“哼,僭越大罪,本官判你仗責二百,流放三千里!”

……

“啟稟大人,草民……草民……認罰,嗚嗚!”

黃有仁自幼嬌生慣養,從未吃過半點苦,如何承受的住二百板子,非活活打死不可。

就算沒被打死,也得死在流放的路上。

錢財再好,也沒有性命重要,因此一番權衡之下,只能流著眼淚選擇了認罰!

抓楊小二到官府,本想訛上一筆銀子,沒想到事與願違,反而賠了一半家產,這叫什麼事啊!

黃有仁怨氣滿滿,卻不敢多說什麼,這位秦將軍可不是善與之輩,連知州大人的腦袋都敢砍下來,何況自己一個商人呢?

罷了,破財免災吧!

……

“黃有仁、黃扒皮,為富不仁的傢伙,活該,報應啊!”

黃有仁壟斷了華州城的藥材生意,經常以次充好、故意提價賺取不義之財,百姓們深受其害。

如今被秦鋒一番整治,丟了一半家產,圍觀的百姓們那叫一個解氣,紛紛伸出大拇指稱讚,秦大人,真是青天大老爺啊!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閱讀模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