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池月 作品

第七百三十五章 情況反常

老人家,您很明理。也是一個有覺悟的人。古副所長基本聽清楚了,還是有疑惑,老媽幹嗎偏偏在人家給錢她的時候犯迷糊呢?這其中必有貓膩。只是問不出來,難道老媽沒有說真話?她又有必要不說真話嗎?不說真話又想圖個什麼?古副所長的腦子裡冒出一連串問號,竟然把他自己都問得有點糊塗了。

他靜思片刻,又將問題簡約化了:老人家,我問您,有沒有人欠你的錢?

沒有人欠我的錢。老媽說過之後,又把話鋒一轉,不過,郡都縣一家銀行一個叫錢馥芳的職員欠我女兒的錢,正好是4000元錢。

這4000元錢還是我女兒生前借給她的,她當時讀大學沒有錢,我女兒發善心借給她的,一直沒有還,我女兒託夢叫我找她討要,可我醒來專程去縣城一家銀行找到錢馥芳討要,她卻不認賬,說要我拿出欠條。

欠條沒有,原來有,在女兒的衣荷包裡,是被我不小心洗掉了。當時女兒還活著,把這件事告訴了錢馥芳,錢馥芳說不要欠條,認賬,答應在出嫁期間把錢還給我女兒的。

可是我女兒在她出嫁那天,不幸發生車禍死了,錢馥芳就不認賬了,我找她也白找。

我本來身體還算健旺,那次去找她討要那筆欠款,本來不需要拄柺杖的,我還故意拄柺杖去找她,指望她同情老人,快點把錢還了,可是她一口咬定,沒有這回事,若有這回事,你拿欠條來,我馬上把錢還給你。

說不定錢馥芳良心發現,把欠你女兒的錢代還給你了。古副所長估摸著說。

民警同志,這也說不過去,就算錢馥芳良心發現,從城裡來到我侯莊還錢我,但是她有必要跑到山上找我還錢嗎?再說我在山上弄柴火,只看見一個後生伢,是個男的,根本就沒有看見她。老媽講出自己所想,也符合情理。

那個作筆錄的民警忽然停住寫字兒的筆,抬起頭說,也許是那個男的,受錢馥芳委託特地上山還錢你,也有可能。

有可能。古副所長、劉副鎮長都贊同這種說法。

沒有可能。老媽清一清嗓門,伸出一隻瘦骨嶙峋的手輕拍置於古副所長辦公桌面上的一匝花花綠綠的紙幣說,就算錢馥芳良心發現,派後生伢特地上山找我還錢,他會有本事讓我犯迷糊嗎?他有必要讓我犯迷糊嗎?還錢本來是好事,可以直接說,讓我高興,要是還錢時有意讓我犯迷糊又是何居心?

通常的做法是,借錢是爺子,討錢是孫子,錢馥芳會突然變得那麼自覺託人把錢還給我嗎?照說就算這錢要還,她也會自己來還,或等候在我的屋門口,讓我回家了親自還給我,免得我下次再找她討賬,怎麼會把錢還得不明不白呢?

這種情況太反常了,民警同志,4000元錢,我不要,再缺錢花也不要,你們收著,去查一查這筆錢的來由。

老媽的話竟然把古副所長,做筆錄的民警,還有劉副鎮長都說服了,他們無話可答,只相互嗟嘆,這件事,還真是反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