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寨散人 作品

第1668章、黨紀國法

    又批閱了幾份文件,在管瑾的提醒下收拾東西,緩步前往省府辦公樓參加崔恢邑緊急提議的常委會。

    議題只有一個:討論如何處置晉西市副市長金雨奇!

    崔恢邑咽不下這口氣啊——檯面上丟臉,檯面下更有迅速接手案子不能讓明月過多介入的迫切性。

    事起倉促,只有七位常委到會,但申委書記、申長、申委副書記三大員都在份量足夠且過半數,會議形成的決議是有效的。

    常委們落座後,崔恢邑沉著臉說:“可能同志們都聽說晉西市副市長金雨奇出事了,前因後果、具體細節不再贅言,我向沈書記提議緊急召開常委會的原因在於,省管幹部究竟誰來管?!晉西市公安局嗎?不錯王子犯罪與庶民同罪,警方履行應有的程序是應該的,但省紀委既然已提出接手調查還拽在手裡不放,到底什麼意思?市委對抗申委嗎,今天要把問題擺到明處說清楚!”

    除了申委三大員以及提議人崔恢邑,參會的還有組織部長徐曲、秘書長叢榭和晉西市委書記蔡清映。

    在常委會這樣的場合說實話蔡清映是很窩囊的,明月惹下的禍,責任卻要由他這個班子來扛,沒辦法,誰叫你是一把手呢?

    而且儘管平時都護著金雨奇,但在崔恢邑和蔡清映的級別斷斷不可能暗通款曲,比如說在常委會前說:

    “清映啊,我在會上發一通火,不是針對你,別誤會。”

    “沒事沒事,省城的特殊情況也需要恢邑出面整頓一下。”

    那就叫嚴重違反組織生活的原則性錯誤,被查出來要降級降職、黨紀處分的;同樣明月抓捕金雨奇,事前沒向方晟指示,事後沒向方晟彙報,態度堅決地一個人頂在最前線。

    面對咄咄逼人的攻勢,蔡清映以很緩和的語氣道:

    “我個人很理解恢邑同志的心情,關於抓捕金雨奇事件我想說明三點。一是明月同志發起的抓賭行動本身沒有針對性,而是省城禁賭掃黃工作的常態化組成部分,前期已經搞過一次效果顯著;二是金雨奇的問題到底誰來管,我完全支持省管幹部申委管的原則,恢邑同志派工作組接手調查是正確的,也是符合組織程序的;三是目前的狀況,上午我和明月同志碰過頭,一致同意由市局和省紀委工作組共同審訊,主要關於金雨奇參與賭玉的犯罪事實,等警方完成調查程序隨即把人交由省紀委跟進……”

    宦海老油條啊,蔡清映不露聲色間就把明月拋出去了,暗示在座常委們:矛盾卡在明月那邊,跟我沒關係。

    崔恢邑不知道嗎?上午第一時間就聽說“必須明月市長批准”的消息,這叫揣著明白裝糊塗,萬鈞炮火只衝蔡清映。

    “照清映同志的意思,晉西市公安局的調查程序凌駕於省紀委調查程序之上,對吧?”崔恢邑反駁道。

    蔡清映道:“明月同志認為要就金雨奇涉賭問題給社會一個交代,至於他是不是還存在的其它違紀違紀問題要由省紀委介入調查。”

    “省紀委的調查工作就不給社會交代嗎?明月同志的想法真是荒謬透頂!”崔恢邑終於將矛頭指向明月,“作為地方黨委,難道在處理省管幹部問題上可以自行其事,根本不聽省紀委要求麼?我是省紀委負責人,還是申委常委,介入調查更是按照沈書記指示辦理,她個明月何等膽大包天,敢對抗申委、對抗省紀委、對抗上級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