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客笑藏刀 作品

470女神下凡了

    “這位是賤內。”

    樊步在半小時之前剛剛被打碎然後重建起來的世界觀再次破碎了。

    你說女神是你老婆?

    女神也可以娶?

    果然,神話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女神下凡了。

    你是神的男人……

    怪不得連邪神都怕你!

    ……

    被帶回慕恩堂之後,無論是樊老闆本人,還是樊老闆的人偶,都成了對各部門都極為燙手的山芋。

    以孟飛、李獲他們收集到的證據,加上國家空算機對樊步本人的意識分析和測謊,杜鵑島連環殺人案終於被重新定性了。

    這是國外異能犯罪組織“月蝕”實行系列恐怖案件之一。樊步本人在其中非嫌犯,屬於受害者。

    所以,他理應被立即解除羈押,當場釋放?

    但高層對此持強烈的懷疑態度。一個什麼都不做,就能隨時洞悉他人想法的人,放出去鬼知道會發生什麼?

    連黎牧都不敢親自見他。雖然樊步現在腦袋上戴著頭箍,他也老覺得自己內心那點苟且的秘密要藏不住了。

    但讓樊步老戴著頭箍、或者把他關在法拉第罩裡也不合理。

    要上措施就必須要有理由對吧?如果他不是嫌犯,那麼關押控制他的理由是什麼呢?

    異能部、大理會行刑庭、專家院本源學會等幾個和異能相關的要害部門討論了幾天幾夜,最終決定和樊老闆簽署一個免罪協議。

    樊老闆在杜鵑島一案中的確是無罪的。但其他的呢?一個身價幾十億的傢伙,不可能一點汙點都挖不出來吧?

    內幕交易?行賄受賄?偷稅漏稅?還有更明顯的,比如非法使用異能罪?

    這些罪行都沒有明確的證據。尤其是內幕交易都判了好多年了,只要樊老闆抵死不承認當時使用了異能,這官司還是有得打的。

    但他一旦打輸,得鋃鐺入獄很多年。而且幾十億財產都有可能被當作違法所得沒收。

    所以,安盛和老黎他們恰到好處地向樊老闆拋出了“免罪協議”。

    協議的核心要求有三條:

    第一、他必須向異能部註冊異能。

    第二、他的異能接受本源學會的改造和監控。

    第三、他必須“自願”為官方效力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