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十里 作品

第518章 夜談

    鄒友廉自打攀上洪縣令後,就利用洪縣令的關係販賣服徭役的男丁。洪縣令致仕回鄉後,繼任的是嚴縣令、朱縣令,在這三位縣令任職期間,鄒友廉一共販賣了七百八十五名成年男丁。

    所有的男丁皆是通過高仝之手,賣到礦上。礦上給的價錢高,每個男丁最高能賣到十兩銀子,這就是七千八百多兩。

    高仝拿走六成後,鄒友廉還能分到三千兩銀子。

    許縣令把罪證一一擺上,讓於師爺當堂念出。可鄒友廉嘴硬得很,是一字不說。他的兒孫皆已死絕,只剩下他一條爛命,沒必要為了別人升官而招供。

    明少卿也不需要鄒友廉說話,早在府城的時候,他就讓自己手底下的人給水匪寨子的幾個當家用刑。

    大理寺的刑罰跟軍中的刑罰差不多,甚至更加陰狠,水匪寨子裡的幾個當家扛不住,把這些年來他們跟鄒友廉合夥販賣服徭役男丁的事兒全都說了,按了手印的供詞就放在許縣令的桌案上。

    “此案罪證確鑿,為顯刑律之威嚴,匡世間之大道,當從重判罰!”許縣令唸了一通言簡意賅的文書,總之光是賣男丁這事兒,鄒友廉就得千刀萬剮。

    不過……

    “鄒友廉身上還有勾結水匪的大案,需押往京城大理寺受審,因此不在田福縣行刑。”

    許縣令的話剛說完,來旁聽的苦主們紛紛哭喊起來:“大人,鄒友廉這畜生害了我們田福縣幾百條人命,這樣喪盡天良的東西不立刻把他給宰了餵狗,怎麼對得起那些死去的人!”

    “大人,我家男人死得冤啊。原本說好了,等他服完徭役回來,第二年開春家裡就建新房的,怎知他一去不回,我為了拉拔孩子,是省吃儉用,一年到頭不敢買幾回肉,等兒子大了,賺了銀錢,家裡才建了新房,搬出掉土的老屋。”

    “大人,鄒友廉這畜生害人無數,您看看在場的人,家家戶戶都被他給害了啊,不在田福縣砍了他,如何對得起死去的冤魂?”

    鄒友廉跟高仝把人賣去礦上,那礦上的活計都是能要人命的,而明少卿從水匪寨子的幾位當家口供中問出幾處賣人的銅礦、鐵礦,派人去這些礦上問了,得到的消息皆是人早就已經累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