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光同 作品

狼人殺

    江紹祺陷入了一場熱戀。



    整整三個月, 江紹祺沒碰過小提琴。他和jessica一起環遊世界。他的初吻、初夜都給了jessica。在江紹祺看來,他已經是jessica的人了, 他的心和靈魂都屬於她, 結不結婚都是無所謂的事情。



    jessica堅持要辦婚禮, 江紹祺當然不會反對。他們訂好了結婚日期 ,鄭重地拜見雙方父母。他們在新加坡待了半個月, 又跑回北京, 住進了江紹祺父親家的宅邸。



    直到這個時候, 江紹祺才想起他的侄子。



    他好久沒聯繫過侄子了。



    作為全世界最好的叔叔,江紹祺想要彌補江逾白。他得知江逾白即將參加雅思考試, 他立刻跳出來說:“乖侄子, 叔叔送你去考雅思。”



    江逾白態度冷淡:“謝謝,我有司機。”



    江紹祺一把攬住江逾白的肩膀:“小江,叔叔在外面旅遊, 給你買了不少禮物, jessica也問過你的學習成績。我們都很關心你。”



    “叔叔, ”江逾白講出他的新發現,“你現在三句話不離jessica。”



    江紹祺立刻糾正侄子:“小江,她是你的嬸嬸,你不要叫她的大名了,叫她嬸嬸。”



    隨後,江紹祺饒有興致地描述他和jessica的旅行經歷。他們在泰國的清萊府寺廟祈福,在印度的泰姬陵附近散步,還在希臘的聖托里尼島上參觀了每一座藍頂教堂……江紹祺這樣形容他的未來妻子:“她是琴弓, 我是琴絃。我的音樂裡,有她的影子。”



    曾幾何時,江紹祺是一個無時無刻不在自誇的人。



    而現在,江紹祺變成了一個每時每刻都要提起老婆的人。



    江逾白有些不適應。



    江逾白甚至懷疑,他的家族基因裡包含了“容易被愛情衝昏頭腦”的元素。



    幸好江逾白和他的爸爸、叔叔都不一樣。江逾白絕對不會被愛情衝昏頭腦。他希望成年後的自己是一個冷靜自制、成熟理性的男人,一步一步穩紮穩打,取得事業上的成就,贏得林知夏的肯定。



    江逾白清醒地認識到了這一點——他發自內心地盼望著林知夏的讚美和鼓勵。



    *



    雅思筆試的當天,江逾白給林知夏發了一條短信:“我去考雅思了。”



    林知夏秒回:“好的好的!你是最棒的!”



    江逾白心裡很高興。他在雅思考場上奮筆疾書,文思泉湧。坐在他隔壁的一位男生全程都在發呆,到了後來,那位男生乾脆調整了坐姿,傻傻地看著江逾白寫作文。



    江逾白手裡的那隻鉛筆彷彿有了生命,在這偌大的考場中誕生了靈魂。筆尖摩擦答題紙,發出“刷刷”的聲響——這是強者的吶喊,代表著接近滿分的實力。



    江逾白練過英文字體。他的字跡工整、勻稱,具有流暢的美感,他隔壁的那位考生瞥了他一眼,嘖嘖稱奇,而江逾白剛好寫完最後一個單詞。



    這麼多年來,江逾白的英語課,從未間斷過。



    聘請家庭教師的錢,沒有白花。



    江逾白坐直身體,蓋上筆帽,心想:穩了。



    雅思筆試結束之後,江逾白走出教室,恰好碰到了他的幾位高中校友。他的不少同學都報名參加了今天的這場考試,有人問江逾白考得怎麼樣,江逾白格外謙虛道:“還可以。”



    此時的北京早已入秋。在這樣一個天高雲淡,霜濃風盛的秋日裡,江逾白的心境就像天空一樣明朗開闊。他和同學們寒暄幾句,又從書包裡掏出手機,通過一條短信告訴林知夏:“我考完雅思了,考得很好。”



    他等了幾分鐘,林知夏回覆他一大段話:“太好啦,我就知道你一定會考得很好。你是最棒的!你總是那麼有規劃,能完成你的目標。你考了將近三個小時,累不累?可以先休息一下。晚上多吃點好吃的……”



    江逾白更關心林知夏:“你最近過得累不累?”



    林知夏說,最近這幾天,學校啟動了實驗室的事故調查,他們組裡的楊術文學長承擔了主要責任,譚千澈和另一位學長承擔了次要責任。學校還報銷了林知夏的醫藥費。她覺得自己的腳快好了,她想回實驗室工作了。



    江逾白知道,林知夏註定要做科研。他支持她的決策,只是一再囑咐她小心。



    她開心地答應道:“好的!下個月見!”



    江逾白也說:“下個月見。”



    *



    林知夏養好了腳傷,就像從前一樣整天奔波在校園裡。她按時上課,勤于思考,經常去實驗室跟著老師和學長們學習,不斷地汲取知識。她能在考試中斬獲高分,還能在小組合作時大放異彩,充分展現了非同一般的思維敏捷度。



    林知夏認識了量子計算組的所有學長。起初,他們還把她當成小孩子看,後來,大部分人都對她相當客氣,也有一小部分例外——比如楊術文學長。



    自從炸了實驗室之後,楊術文惶惶不可終日,一度以為自己會被退學。但是,學校將他重拿輕放,並沒有做出冷酷無情的處置,甚至沒讓他賠錢。



    他決定,徹底地奉獻自己,點亮科研的火炬。



    他成了最用功的那一批學生。吃、住、睡都在實驗室,每天忙到夜裡十一點,早晨五點就起來幹活,就連譚千澈都對他刮目相看。



    即便如此,楊術文的進步速度,還是比不上林知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