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曉江南 作品

第四百七十四章 雨虹生怒

    ()        “舅舅,要麼立下字據,這事還得我岳父,你們倆人都在內。要不這次你把錢拿去了,下次又換我岳父找我要錢,我到哪裡給你們找錢去?”

    “要想讓我投資,你們倆就得立字據,今後不再和我提錢的事。這錢嗎?我就當宋欣、小雨的彩禮,我也不要了,你們兩家各五千好了。”

    “臭小子,你說什麼,五千當小雨的彩禮?你說的可是真的,不會是開玩笑的吧?你給我們五千萬,那麼其她人,到時你又怎麼辦?”

    “舅舅,這個以後再說唄,我不是還能想辦法賺嗎?實在不行,就典當手裡的東西。再說此事,就我們幾個人知道,你們不說,誰又能知道呢?”

    “韓野,這事我不同意,這也太多了。這樣的事要是傳出去,我和雨虹還不夠丟人的呢!我們跟著你,可是心甘情願的,我也不要什麼彩禮。這事不行,舅舅、父親,你們這是要賣了我和雨虹嗎?”

    “小欣說得對,我們姐妹又不是商品。誰准許你們收韓野的彩禮了,你們還真好意思收。韓野有錢,那是韓野他自己的,為什麼要給你們投資?不要和我們講大道理,道理我們都懂。”

    “就是嘛,你們還能強迫投資不成?韓野十幾歲就沒有了父母,一個人孤零零地,他快要凍死、餓死,怎麼不見你們去關心他?現在他有錢了,你們兩人竟然拿我們做交易,你們還當我們是你們的女兒嗎?韓野的錢,是他先祖留給他的,但我們是他的夫人,要投資,也得我們同意才行。”

    “對,小欣是大姐,她不同意,小野他也不能一意孤行。你們這麼做太過分了,太傷我和小欣的心了!”。

    “小欣、小雨,你們這倆丫頭,這是幹什麼呀?我都說了,是借給我們,不是白要你們的錢。是臭小子說,是你們倆的彩禮,不用還,可不是我們的主意呀?”

    “今天是舅舅也好,父親也罷。我告訴你們,我們早就看不慣你們的做法了,那麼多的事都推給他一個人去做。既然你們二十四小時監控他,你們就該知道,韓野他一天睡幾個小時!我就想問問,韓野他圖什麼,他缺錢嗎,還是他喜歡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