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墨白 作品

第1071章 1073【簽約唱片公司】

    ……

    “那我就隨便唱幾句。”項南點了點頭,隨後輕聲哼唱道,“親愛的,愛上你,從那天起,甜蜜的很輕易……”

    “時間都去哪兒了,還沒好好感受年輕就老了……”、“我曾經跨過山和大海,也穿過人山人海……”、“人海啊茫茫啊,隨波逐流浮浮沉沉,人生啊如夢啊,親愛的你在哪裡……”

    他一口氣,哼了七八首歌曲的高潮部分。

    馮傑笑著拍了拍手,“曹先生,夠了夠了。你唱得雖然只是些片段,但是管中窺豹,也可以想見這些歌都很好聽的。我對你的才能也是初步瞭解了。

    這樣,如果你願意的話,我們公司願意和你簽約。”

    “好啊。”項南點了點頭,“那是什麼條件呢?”

    馮傑隨即拿出了一份制式合同。

    項南大致看了一遍,主要關注以下幾點。

    一是合約範圍,二是合約期限,三是雙方的權利與責任,四是利益劃分,五是解約條件。

    他注意到,合約涵蓋的範圍非常廣泛,要求是所有的演藝活動,不只是舞臺演出,連廣告、影視劇拍攝、網絡直播都涵蓋在裡面了。

    合約的期限也很長,一簽就是九年。而且,雙方的權利責任也不對等,歌手明顯是處於下風。比如在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不得拒絕公司作出的演藝安排。

    而且解約方面,也是唱片公司佔優勢。人家擁有解約的主動權,如果發現歌手不適宜繼續演出,就可以直接宣佈解約,不算違約。

    相比之下,藝人要求解約的話,則要支付大筆違約費用。

    ……

    “偉業,這合約……”項南有些遲疑。

    “沒事兒,這行的合約都是這樣。”黃偉業解釋道,“唱片公司捧歌手,都得花真金白銀。不把合約定偏點,他們憑什麼賺錢。”

    “那這家唱片公司怎麼樣呀,實力夠不夠,厚道不厚道,千萬別坑我。”項南又擔心的道。

    據他所知,很多歌手簽完唱片公司後就被雪藏起來,沒有力捧,也沒有資源。逼著歌手自己出錢做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