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草成茵 作品

第一千六百五十九章 炮灰

吃飯時,趙青給明月和王琳每人多打半勺肉,畢竟她倆多分肉了,眾人高興的大口吃肉,真香,內心滿足都沒空說話。

城裡元家今天也吃肉,肉聯廠工作的雙職工,只要捨得花錢比外頭容易買到肉。

家中失竊,損失不少,這一個月只能縮衣減食,好容易發工資了肯定要補補。

這邊飯菜剛上桌,就聽到門口郵遞員的聲音,“元福在嗎,有你的信!”

元福拿了印章,取到四封信,居然都是小女兒的,心裡一緊,這麼多信,難道孩子有什麼不妥?

“誰來的信?”姜蘭見男人在門口發愣,嘆道,“是明月嗎,不知她在鄉下過的好不好!”

“是她寄來的!”元福進屋坐在飯桌前拆信。

元明豔撇嘴道,“臭丫頭把我的東西都捲走了,能過的不好嗎!”

“你屋裡失竊和你妹沒關係!”姜蘭不滿道。

“媽!這天越來越冷了我都沒衣服穿,給我錢買兩件新衣裳吧!”元明豔才不管呢,這一個月總穿母親的舊衣服,她都不好意思出門了。

元明康看著香噴噴的肉,直咽口水,“爸,先吃飯吧!”

“你們先吃,我看看明月信裡寫了什麼。”正常情況,報平安最多一封信,小女兒一下子來四封信,元福心裡不踏實。

夫妻倆撕開信封,一目十行看過去,越看錶情越不對,再看家裡的一雙兒女美滋滋吃肉,瞬間心情不好了。

“你倆別吃了,看看你妹妹的信!”心裡酸楚的男人把手裡的信遞過去。

四封信一人一封,熱騰騰的肉擺在面前不讓吃,非要看臭丫頭的信,元明豔想發脾氣,還想父母掏錢給她買新衣服,只能忍著。

憋著氣看信,越看眉頭擰的越緊,心說,臭丫頭什麼時候有這般文采了,好可憐哦,還好自己沒下鄉,否則肯定受不了。

寫作文小能手明月,把家信當成寫日記,事無鉅細,各種描述鄉下的窮困。

差不多是天為被,地為床,天天睡草窩,吃糠咽菜不算,還要幹繁重的體力活。

元明康面露不忍,鄉下這麼差嗎?莫名心虛,自己比妹妹大,最後卻讓小妹去吃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