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兮 作品

第二百五十章 無賴之人

    “陳先生,情況大致上就是這樣,從我個人的角度來說,發生在您公司員工身上的事情,我深表同情,但天然氣管道老化,這不屬於人為因素,現場調查的結果來看,也確實是一場意外,所以您公司的員工……怕是隻能自己承受這一切了。”

    轄區派出所內,處理這起火災的民警,一臉遺憾的同陳陽說道。

    “那麼堵塞了消防通道,耽誤了最佳滅火時間的那個人,他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陳陽皺眉問道。

    “這個……根據相關規定,停車佔用消防通道,只有在造成重大事故的情況下,車主才會承擔刑事責任,而這起火災……說實話,儘管您公司的員工受燒傷嚴重,卻依舊不屬於重大事故的範疇。所以車主最多隻能處以五百塊錢的治安處罰。”

    民警苦笑著說道。

    “重大事故?我的人都要被燒死了!如果不是那個混蛋,我的人絕對可以被完好無損的救下來!可是現在,她卻要躺在醫院的病床上,忍受著全身大面積燒傷、終生被毀容的痛苦!你告訴我這還不算重大事故?!一個二十歲出頭的小姑娘!正處於自己人生之中最美好的年華,但是現在,這一切都被摧毀了!她的人生被毀了!你明白嗎!”

    陳陽不由瞪大了眼睛,有點控制不住內心的火氣,音量也抬高了許多。

    以至於周圍其他正在上班的民警,也被這聲音吸引了注意力,紛紛扭頭看了過來。

    “陳先生,你不要激動,咱們就事論事。我也覺得這很不合理,但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我沒有辦法。按照法律規定,造成十人以上三十人以下死亡,或者五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重傷,或者五千萬元以上一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才是重大事故。”

    民警一臉無奈,接著說道:“法律是冰冷的條文,它不考慮個人感情的因素。而我們作為執法者,也只能完全依照著法律規定去辦事,不可能憑藉著個人的喜惡,來給某件事情下定義,希望你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