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女王:猴橋迷霧 作品

第32章 投訴

  翁律師在成都完敗,回去後感覺沒法向委託人交代,最後還是硬著頭皮去了,差點就給委託人跪下了。沒想到,委託人沒有責怪他的意思,說既然已經調解了,那麼這事就此結束了,不必再糾結。但是,翁律師前腳走後腳就有委託人的馬仔找過來,扔給翁律師十萬元錢,說這事對委託人的傷害很大,這錢是活動經費,讓翁律師看著辦,要讓委託人出了這口氣。

  翁律師當時就嚇傻了。說他只是一個律師,殺人的事情幹不了;要請殺手的話,十萬元錢又不夠。馬仔當時就罵了翁律師,罵的話很難聽。說翁律師就是個廢柴,給你個立功贖罪的機會還不好好把握,讓你殺人了嗎?除了殺人,你就不會想點別的辦法?

  翁律師憋在家裡想了七十二個小時,終於想到了一條計策:投訴。翁律師雖然有些頭腦不靈光,但是本性還不是特別壞,不是又蠢又壞那類人。他覺得這事自己一個人做不來,於是找到了當地律師界的一個公認的壞人,讓他幫自己投訴餘以為。

  沒想到,那個壞人是徹頭徹尾的壞,就是俗話說的拿錢不辦事。他收了翁律師五萬元錢卻一點活兒沒幹,找個藉口把翁律師搪塞過去了。這事本來就見不得光,翁律師知道自己吃了啞巴虧,不敢追究,自認倒黴。

  翁律師乾的壞事僅限於敲詐勒索貧窮無助的當事人一點小錢,對於有錢有勢的客戶他可不敢多要一分錢;有時候幹些行賄的事情,有時候嫖完娼以報警相威脅不給嫖資,等等。陷害他人的事情,翁律師沒有膽子幹,所以才想找壞人幫忙,讓壞人出面,沒想到被壞人擺了一道。

  而且這事讓壞人知道了,壞人還把它作為酒桌上的談資,當個笑料講給別人聽,這樣一來,這事就流傳開了,翁律師也知道了。

  翁律師思來想去,一狠心,一不做二不休,決定自己把投訴進行到底,一來給自己正名,二來也給自己出口惡氣。

  於是翁律師就向餘以為當地的律師協會投訴。主要內容是餘以為偽造證據。雖然投訴沒有確鑿的證據,但是律師協會當個事兒辦。律師協會自認依法實施行業管理,凡是投訴,不管有無根據,一律立案調查。於是律協懲戒委員會就聯繫了律所,律所又聯繫了餘以為。

  餘以為正在雲南呢,他又打電話給懲戒委員會說明情況。懲戒委員會堅持要他回去面談,餘以為說這邊有業務離不開,要是離開了客戶投訴怎麼辦?幾個回合的扯皮,餘以為沒辦法只好搬出律協的一個副會長,這才和懲戒委員會達成協議:雙方可以電子郵件往來。

  偏偏懲戒委員會經辦此投訴的委員是一個號稱“包青天”的鮑律師。鮑律師對律師偽造證據深惡痛絕,就恨別的律師也這麼幹。雖然投訴沒有證據,但鮑律師相信投訴內容是屬實的,而他要做的,就是找到餘以為偽造證據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