妮娜芙 作品

第179章 鎮宗神獸X2!宗門大幅度擴張!黑金風~!

叮:恭喜主人,通關風雲秘境,評分sss級(完美)。



獲得獎勵:



一、風雲秘境副本永久權限。



二、修仙資質+10、根骨+10、精神強度+10。



三、功法-清平道經(已自行入門。)



四、壽元+100。



五、積分9999。



六、已綁定為秘境之主,秘境發展時,主人也可獲得提升。



叮:恭喜主人,系統商城已開啟,可按需兌換秘境···



嗡~



毫無意外,宋雲霄踏足仙路。



清平道經運轉,不過是呼吸之間而已,分明什麼都沒做,但一道道玄門卻是接連開啟,不過瞬間而已,九道玄門便已盡開!



“終於···”



“成功了,從今以後,我便再也不是凡人!”



他的變化,眾人都看在眼中。



就是龍傲嬌也不由多看了兩眼。



畢竟,從凡人突然飆升為第一境九重的小修士,雖然從戰力來看仍然是螻蟻,但這等變化,卻也頗為不凡。



不過,在他們的認知中,風雲秘境都是因為宋雲霄機緣巧合之下所得‘秘寶’而開,如今秘境‘通關’,還帶出來這麼多好處,宋雲霄得了些好處,也是合情合理吧?



林凡甚至還悄然試了試。



結果發現,暫時仍然無法共享宋雲霄的戰力與天賦。



顯然,他的天賦雖然提升了,但還不到‘A級’。



不過林凡並不著急,從零到一的這一步已然跨出!



如自己所言,屬於宋雲霄的命運齒輪已然開始轉動,大不了再帶他通關幾個秘境就成。



不過···



林凡自己倒是沒多少想法了。



畢竟只是一個稻草人,去也只是看個熱鬧,這種秘境,交給宗門其他人去探索就好,除非他們實在搞不定,倒是可以把本尊請回來。



至於接下來一段時間,還是老老實實發展宗門,順便配合本尊那邊研究各種秘術來的妥當。



“嘿,師弟。”



蘇巖一把摟過渾身打著擺子,接連顫抖的宋雲霄,道:“你起飛了啊~!”



“羨慕。”



“師兄,彼此彼此。”宋雲霄連忙回應。



蘇巖卻是輕輕一嘆:“我還沒有,只是暫時比你境界高那麼一點,但要真正起飛,至少還有八天。”



“對了,師弟啊,你現在也是修仙者了,對師兄我,有沒有什麼建議?”



宋雲霄:“啊?!”



我一個第一境小傢伙,給伱這個第三境的建議?



“啊什麼?”



蘇巖卻是搖頭晃腦:“我這個人很聽勸的,隨便什麼建議都可以。”



“···”



······



從秘境出來之後,發生變化的,並非只有宋雲霄一人···



或者,並非只有宋雲霄。



剩下的,不是人。



三葉仍然在‘悟道’狀態,被劍子捧在手心。



他對三葉是又愛又恨,此刻卻也不敢打擾,而是以自身修為凝聚結界,將三葉護在其中。



連帶著一大片‘原土’移栽而出的血菩提藤蔓搖曳,好似有了生命一般,在瘋長!葉片在發光,且在眾人的感知下,瘋狂吞噬著周遭元靈之氣。



啵啵啵···



一聲聲脆響傳出的同時,原本那些花骨朵,竟是以肉眼可見的速度綻放,枯萎···



結出果實!



只是,並未立即成熟,還需要時間。



蕭靈兒看的眼熱。



其識海中,藥姥都有些吃驚,道:“果然,這血菩提果然不凡,為麒麟血所澆灌之後的變異之物···”



“如真龍一般,那個小世界,限制了血菩提的成長與發展!”



“如今,血菩提入仙武大陸,得元靈之氣滋養,便如龍入大海,風雲際會!一朝成長,卻是不知最終能成為何種存在!”



“老身頗為期待。”



蕭靈兒暗道:“老師說的極是!”



“既然真龍是營養不良,那麼,火麒麟必然也是如此。”



“火麒麟是如此,得其血液澆灌、變異而來的血菩提,自然也大概率是如此了。”



“且這一點,從此刻真龍與火麒麟的變化,便能看的出來!”



發生變化的,還有真龍與火麒麟!



轟隆隆!



天降驚雷!



元氣瘋狂匯聚而來,化作兩個元氣漩渦!



此刻,無論是老老實實跟來的真龍,還是被鎮壓、束縛之後強行帶來回來的火麒麟,盡皆化作無底洞一般,在瘋狂吸收著元氣。



好似要將這片天地的元氣盡皆吸乾一般。



甚至連天穹都在變色,有滾滾驚雷落下,卻又被攬月宗的護宗大陣所抵擋。



林凡等人倒是很淡定,同時,極為期待。



都想看看,這真龍和火麒麟在吸收足夠的元靈之氣後,能成長到何種程度。



但···



碧水閣、天陰宗、紫雲門等宗門之人,卻是又一次嚇的瑟瑟發抖。



“這???”



“還是攬月宗方向!”



“不是吧,又來?”



“這是真要命啊,難道他們就不能消停消停嗎?”



“到底要幹什麼啊他們?”



“莫非又要爆發大戰?”



“我真服了!”



“···”



他們暗暗罵娘。



這尼瑪太嚇人了啊。



“不行!”



他們很快不約而同做出一個決定:“十五日太久,我等只爭朝夕!”



“快,傳令下去,以最快速度收拾好一切,明日一早,我等入洪武仙盟!”



“這破地方,老子是一天都不想多待了!”



太特麼嚇人!



······



足足半個時辰。



整個攬月宗的元靈之氣都幾乎被吸乾。



就藥田之內的諸多靈植,都有些焉了吧唧的模樣。



但這並不嚴重,元靈之氣並非一成不變,這裡的少了,其他地方自然會逐漸匯聚而來。



且靈植等諸多靈物會釋放元靈之氣、聚靈陣也會將周遭元靈氣之氣聚攏過來,只需要等待一些時間,便可恢復如初。



但最近一兩日,攬月宗的元靈之氣,卻是著實見底了。



也就是此刻,火麒麟轟然炸裂。



束縛被崩開!



其本體,竟是在瞬間進入元素狀態,化作純粹火焰,瘋狂咆哮。



眾人驚訝!



“此刻的火麒麟,竟已經擁有第七境大能才可擁有的威勢了?”



“營養不良,甚至瘋魔這麼多年,一朝吃飽,便直接成長到這種程度?”



“不愧是傳說中的神獸!”



驚訝之餘,他們嚴陣以待。



龍傲嬌則嘀咕道:“肯定很好吃。”



“看我出手將它鎮壓。”



“唉?”



“別打,別打!”



火麒麟麻了,火焰迅速回縮,隨後,化形成人,變成一個滿頭火紅色長髮、赤著上身的壯碩男子。



“我服,我服。”



“我願意聽話。”



“別吃我,我什麼都願意做。”



他滿臉驚懼與惆悵,還有鬱悶。



直到現在,他才知道,自己過去那些年,到底過的是什麼鬼日子!



瑪德!



一直營養不良啊!



吃不飽、穿不暖也就罷了,靈氣?狗屁!



又因為營養不良,誰特麼都能來跟自己過兩招,甚至欺負自己···



搞的自己都‘瘋魔’了!!!



以前還以為自己就只有這麼弱,那些人也強的離譜。



結果現在才知曉···



狗屁!



什麼他們強?



什麼自己弱?



分明就是自己一直沒吃過飽飯,哪裡來的力氣?



若是現在,什麼聶人王、什麼雄霸?



莫說是跟自己過招,你看他們敢在自己面前出現不?



我弄不死他!



若是早知道···



若是早些吸上元靈之氣,自己何至於此?



又何至於瘋魔???



都是淚!



都是淚啊!



苦了這麼多年,如今好不容易吃上幾口好的,終於知曉自己原來很強,且前途無量···誰還願意被鎮壓,甚至被吃啊?



至少在火麒麟看來,自己哪怕是當坐騎都得活著!



只要能每日吸上幾口元靈之氣···



神獸傲骨?



那玩意兒能值幾個錢?



在這裡,哪怕似乎當坐騎,不也比自己在凌雲窟內瘋魔強出不知多少倍?



他實在是不想再過苦日子了。



苦怕了!



以前啥也不懂,倒是沒覺得,現在回頭一想···



我他媽怎麼就那麼能吃苦呢?



而看著直接認慫的火麒麟,龍傲嬌極為不爽。



火麒麟卻是點頭哈腰,對在場每個人笑臉相對,不但示好。



林凡詫異:“你恢復神智了?”



本以為還要費些精力才能將它治好,甚至都已經做好治不好就殺來吃肉的準備了,結果自己好了?



“恢復了。”



“完全恢復了,大佬,你要坐騎不要?”



“你若是要,從現在開始,我就是您的坐騎了。”



火麒麟是個聰明的,懂得審時度勢,也懂得通過眾人的站位來分辨地位~林凡一看就站在C位,抱這位大腿準沒錯。



亦或者說,這些年的渾渾噩噩與瘋魔一朝退去,突然之間,好似這些年的‘智商’全都在此刻爆發~



此刻的火麒麟,機智的一逼。



甚至又道:“你們別看這老龍威風的很,實力嘛···也的確比我強那麼一點,但他不聽話啊!”



“他腦後有反骨,且龍族一直都認為天老大,自己老二,不可能臣服的,隨時都有可能反水。”



“依我看,主人,要不您還是將其直接殺了吃肉吧!”



“龍這東西,渾身都是寶啊!”



“而且正所謂天上龍肉,地下驢肉···”



“噗!”馬燦爛繃不住了。



其餘眾人也是露出似笑非笑之色。



這才剛過來呢,便直接開始爭寵了?



偏偏還有個龍傲嬌煽風點火:“我看行!”



“龍肉,本姑娘早就想吃了。”



小龍女面色一白:“傲嬌姐姐,你不能吃我。”



龍傲嬌:“···”



我倒是想試試,可你有觀天鏡護體,現在的我就是拼了這條老命也吃不掉好吧?



“火麒麟,你小子胡說八道些什麼?!”



老龍終於完成初次蛻變,它渾身鱗片都在發光,而後,同樣化作人形。



他身材看上去倒是稍微‘合理’一些,皮膚有些泛藍,顯然,這是一頭‘水龍’。



化形之後,他便立刻嚷嚷著:“你小子再胡說八道,老子揍死你!”



“什麼叫我不可能臣服?”



“主銀,你莫要聽他胡說主銀,從今往後,我就是您的小弟了,您叫我往東我絕不往西,您叫我拉屎我絕不放屁。”



“還是把火麒麟這小子殺了吃肉吧!啥本事沒有,麒麟血還會讓人入魔···哦,不對,現在它恢復了,但他也沒什麼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