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頭荃 作品

第九百九十八章 夜班

    我哦了一聲:“那就辛苦你們了。”

    我的意思是那你們就要多多留心了,隨時有人查崗。不想阿基卻誤會了我的意思,還開起了玩笑:“為人民服務!”

    我說:“那就請多多擔待了。”我當然是知道張小飛和紫萱不是刻意去查崗的,或者這麼說,張小飛不是刻意查崗,紫萱呢,我不敢擔保說沒有這一層意思。我呢,從來沒有查崗的想法,一方面是因為我在吳老闆公司待久了,習慣了摸魚或者說是亞摸魚狀態的工作狀態,現在自己搞了這項目,也不想將一種緊張的氛圍帶進來,我一直覺得,你不可能要求別人做足八小時工作,我們不是流水線,就算是流水線啊,也要有緩衝和休息的時間給別人吧?另一方面呢,我是覺得,如果一間公司已經將重心轉移到了抓員工一天摸魚有多久時間的話,那麼這間公司距離倒閉也就沒多遠了。公司要換個角度去想,為什麼員工會喜歡摸魚而不想工作又想拿工資,問題不完全出現在員工方面,最大的責任方一定是公司,不是公司的制度或者工作內容除了問題,員工怎麼會摸魚呢?正如之前肖美琴穿櫃筒底的事,有她的責任,但更多的責任是制度上的漏洞和缺陷造成的。面對誘惑,人不是一種天生就能拒絕、而是分分鐘飛蛾撲火式的動物。這樣來看,我們也就不能太過苛求員工了,---前提是員工按照工作手冊不折不扣的去執行。我也有思考過,為什麼很多時候有些企業有比我們更加清晰明瞭的工作指引,但是工作效率卻不高呢?經過對比,我覺得答案應該是:企業很多時候再製定工作指引手冊的時候,沒有做到權利和義務、責任的平等化,過多的將責任施加給執行者,那麼就會出現出問題或者預感會出問題時候,執行者就會下意識的推卸或者預判性的不去執行某項指令,可是你不執行指令,這指令在工作過程中也是必

    須要去做的啊!這樣一來,怎麼會有又高又好的工作效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