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冒名認領

眼前的工作人員,是一個和許芳華差不多年紀的姑娘。



她將信接了過去,問了下許芳華要將信寄到哪裡。



許芳華說了宋毅的地址,又問了句,“再麻煩你幫我看看,有沒有同樣這個地址,寄給許芳華的信。”



許芳華這句話說完,那姑娘就愣了下,隨即看向了許芳華,道:“確實有許芳華的信,但你是許芳華嗎?”



“我是啊。”許芳華忙掏出自己的工作證給她看。



雖然她是公社小學的臨時工,但也是有發工作證的。



上面寫了她的名字和住的地址,以及職位。



許芳華很慶幸,自己帶著這個東西。



其實,幾年前,從村裡來縣城,是需要介紹信的,介紹信上會寫上你的姓名,地址,以及你要來縣城做什麼事。



介紹信,就相當於一個人暫時的名片是,也是一張重要的通行證。



沒有介紹信,寸步難行。



但近兩年,來縣城不需要介紹信了,但去遠的,像是省城或者更遠的地方,就需要介紹信了。



趙雪梅,也就是郵局這姑娘拿過去看了看,確定眼前的這個人就是許芳華。



只是她的眼底滿是驚訝和疑惑,“你是許芳華,那之前那個姑娘是誰?”



“你說的應該是我朋友,魏柔……”接著許芳華就形容了下魏柔的模樣。



“對,就是她,她就魏柔,不叫許芳華?可她說她叫許芳華啊,而且……”



而且都是那個姑娘來寄許芳華的信,宋毅寫給許芳華的信,也給她拿走了。



聽完趙雪梅的話,許芳華這才真正確定,這三年宋毅確實給她寫信了,但是信件也全部被魏柔給拿走了。



許芳華隨即將自己拜託魏柔寄信的事情說了。



“……我只是沒想到,她會冒名認領我的信件。”



趙雪梅也沒想到事情會是這樣。



在郵局工作,其實冒領的這種事情時常有發生,之前就因為這事,兩年前產生過很嚴重的後果,所以除了是非常熟,真的知道領的就是這個人,不然是需要身份證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