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6 章 嘲諷的最高境界

這在古代是一個殘酷而普遍的現象;




對於古時的大宸人來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人生於父母,自己的命就是他們給的,那麼孝順他們是理所應當,哪怕他們要自己的命,那也不過是收回這條命而已,有什麼不對的呢?




古古搖頭,觀念不一樣,人們的理解也不一樣,這是一個難以被改變的事情。他甚至想,就算他此刻穿越回大宸,和大宸人面對面,他也不見得就能說服他們改變想法,他自己都沒這個把握。




【在神昭大帝之前,無論是大宸還是大宸以前的王朝,都沒有過針對這一點在律法上做出的具體措施;換句話說就是,父滅子,默認無罪;而子若弒父,那不光律法饒不了你,周圍的百姓都甚至可能對你動用私刑,聚眾打殺了你都有可能。】




古古是看過一些大宸之前的朝代的野史故事的,印象裡就有一個因不孝而被百姓聚眾毆打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走出府衙,最後被一石頭給砸死在路上,卻找不到兇手是誰。




一方面是在那種混亂的情況下,就算是有人看到石頭是誰扔的,也不會選擇站出來指認,不會選擇幫一個不孝之人說話,因為扔石頭之人是站在公道大義的一方,而那死去的不孝之人卻並不值得被當時人所同情。




且,還有一句話叫做法不責眾。




所以,那被打死之人,死了,也就這麼死了,誰也不用為他的死負責,最後只剩一個不了了之。




【所以神昭年間,這條律令得以被推行下去,靠的是王權壓制,而非以德服人,民間多的是不服的聲音;】




但法就是法,在古代,一個被王認可了的法令,並被載入律典當中,那麼這個國家的所有人今後都只得遵從這個法令,除非,這項法令被從律典中廢除了。




“說來說去,不就是蕭臨淵、白晉緣二人自幼沒嘗過父母親情,所以才不尊孝道嘛。()”換言之,就是二人主觀上不懂親情、血緣上的重要,所以才搞出這麼一條法令,‘要天下所有人都變得和他們一樣冷酷。’




有人哧笑,端的是自信優越,這就是他內心的想法。




和他同樣這樣想的人很多,因為白晉緣和蕭臨淵在父子親緣這方面很像,同樣都是為父不喜,所以才能將他人重視的孝道輕視之。




什麼公正英明,還不是有著自己的私心。?()_[(()”




“你們說張國公會何時出手收拾白晉緣?”




“我猜是快了,這種不孝子,都騎到他頭上來了,他還能置之不理?”一人笑道,看熱鬧不嫌事大的模樣,臉上盡是對白晉緣即將倒黴的期待和興奮。




“一個庶子而已,僥倖活著就已是萬幸,還敢回來,不自量力。”




“……”




古古看著評論區刷出來的各種評論,看了好一會兒,不言也不語,只是看著屏幕的姿勢從端坐變成了一隻手支著下巴,眼睛專注的盯著屏幕上的評論區。




心情從一開始的皺眉納悶,再到後來的懷疑




()人生,最後,他悟了。




過了一會兒,光幕底下才有許多人注意到古古沒說話,好像在一本正經的盯著他們的發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