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DC]哥譚愛情故事 作品
第 119 章 接受不了
“當然,你有興趣問問他們嗎?他們也許能解答你的問題。”
此刻在哥譚觀光正是巴里、沃利、戴安娜和比利。
現在的哥譚稍微有秩序了一點。
巴里追上一個罪犯,把錢包還給失主。
相比好心的外鄉人,哥譚人更討厭可惡的本地人,尤其是白天犯事的本地人,“沒膽的孬種,你都不敢晚上打劫。”
“我瘋了才、才晚上頂風作案!”腹部被打了一拳,扒手咳嗽幾聲,“不......不就想整......整點外快,差、差不多得了。”
“得了?什麼得了?我告訴你蝙蝠俠正看著你,你少報復我。”
比起夜晚,白天有白天的好處,至少在他提及蝙蝠俠的時候,扒手慌了,“私、私下解決?”
“私下解決。”路人拉著扒手往小巷子走,走之前路人從錢包拿出五美元遞給幫他的好心人,“朋友,謝了,送你個情報,買個手電筒,晚上會很安全。”
“所以真的變了?”被失主感謝的巴里在路邊買了幾根巧克力棒遞給沃利,“老闆,我想跟你打聽個人。”
“誰?如果想找樂子,我建議你從小門去隔壁。”老闆敲了敲桌子,示意往裡走。
“樂子?”沃利沒懂。
發現外鄉人沒懂,老闆笑了,“看到你們,我就想到了安納奇。”
“安納奇?無政府主義?”比利從字面理解。
老闆嘴角上翹,語氣譏諷,他想到開心的事,“今早進去了,簡單來說就是一個外鄉人試圖在我們城裡搞爆破,遺憾的是,他患上了蝙蝠俠ptsd。”
戴安娜對這有點興趣,“超能力恐嚇?”
“可能吧,我主張蝙蝠俠是披著人皮的蝙蝠,也有人主張蝙蝠俠是惡魔,還有人說蝙蝠俠是哥譚的詛咒,具體誰知道,反正我沒犯罪,我很安全,他不會找我麻煩。”
老闆想到有趣的事,“如果想過夜,今晚記得買個手電筒,絕對物超所值;如果想在哥譚住幾天......”
老闆重新打量四個外鄉人,典型的肥羊,眼中帶著城外特有的天真和愚蠢。
“可以去韋恩大酒店,如果被襲擊,市長會給你們一筆錢,晚上......晚上所有人都會變得瘋狂,最好別出門,保持安靜不要走出你的房間。”
“如果實在想出門,帶好你的手電筒,蝙蝠手電筒絕對安全,用了的人都說好。”
“保持良好的心態,別隨便開槍,晚上那個傢伙沒我這麼好說話,但無論他有什麼行為,他都是好的一方,我指的是相對好的一方,畢竟他早就瘋了,不能對他要求太高。”
店裡的人接話,“他現在比以前暴躁多了,我都有點懷念那個靜謐的陰影了,守望者比神經病要好太多。”
“不過別怕,只要你是好人,他就不會傷害你。”老闆從架子拿下四個手電筒,“四個一百二,謝謝惠顧。”
克拉克和迪克來的時候,他們看見四個人拿著手電筒走出店鋪,迪克很贊同,“簡易蝙蝠燈,在哥譚真的能召喚蝙蝠俠。”
“聽起來有點像怪談,”克拉克向朋友們打招呼,“好久不見。”
沃利一瞬間就出現在老記者身旁,“有趣,我們剛剛還打算找你來參加聯盟的文藝復興,我覺得你能理解。”
“我請了榮恩和戴安娜,但你是怎麼找到我的?我沒在農場找到你,你家也沒有,你在哥譚有事嗎?他是誰?他知道嗎?”
“這孩子有些事想問你們。”克拉克說,“在哥譚遇見你們是一個巧合。”
“確實很意外。”戴安娜看向小孩,“新人?”
“實際已經工作了五年,這裡不方便說話,跟我來。”迪克帶他們往自己的安全屋走,“白天很安靜,如果想觀光,下午我可以帶你們在城裡逛一圈。”
“晚上呢?”比利問。
“他會找你。”克拉克很懂,以搭檔的性格,指不定在哪個攝像頭後面坐著。
此刻在哥譚觀光正是巴里、沃利、戴安娜和比利。
現在的哥譚稍微有秩序了一點。
巴里追上一個罪犯,把錢包還給失主。
相比好心的外鄉人,哥譚人更討厭可惡的本地人,尤其是白天犯事的本地人,“沒膽的孬種,你都不敢晚上打劫。”
“我瘋了才、才晚上頂風作案!”腹部被打了一拳,扒手咳嗽幾聲,“不......不就想整......整點外快,差、差不多得了。”
“得了?什麼得了?我告訴你蝙蝠俠正看著你,你少報復我。”
比起夜晚,白天有白天的好處,至少在他提及蝙蝠俠的時候,扒手慌了,“私、私下解決?”
“私下解決。”路人拉著扒手往小巷子走,走之前路人從錢包拿出五美元遞給幫他的好心人,“朋友,謝了,送你個情報,買個手電筒,晚上會很安全。”
“所以真的變了?”被失主感謝的巴里在路邊買了幾根巧克力棒遞給沃利,“老闆,我想跟你打聽個人。”
“誰?如果想找樂子,我建議你從小門去隔壁。”老闆敲了敲桌子,示意往裡走。
“樂子?”沃利沒懂。
發現外鄉人沒懂,老闆笑了,“看到你們,我就想到了安納奇。”
“安納奇?無政府主義?”比利從字面理解。
老闆嘴角上翹,語氣譏諷,他想到開心的事,“今早進去了,簡單來說就是一個外鄉人試圖在我們城裡搞爆破,遺憾的是,他患上了蝙蝠俠ptsd。”
戴安娜對這有點興趣,“超能力恐嚇?”
“可能吧,我主張蝙蝠俠是披著人皮的蝙蝠,也有人主張蝙蝠俠是惡魔,還有人說蝙蝠俠是哥譚的詛咒,具體誰知道,反正我沒犯罪,我很安全,他不會找我麻煩。”
老闆想到有趣的事,“如果想過夜,今晚記得買個手電筒,絕對物超所值;如果想在哥譚住幾天......”
老闆重新打量四個外鄉人,典型的肥羊,眼中帶著城外特有的天真和愚蠢。
“可以去韋恩大酒店,如果被襲擊,市長會給你們一筆錢,晚上......晚上所有人都會變得瘋狂,最好別出門,保持安靜不要走出你的房間。”
“如果實在想出門,帶好你的手電筒,蝙蝠手電筒絕對安全,用了的人都說好。”
“保持良好的心態,別隨便開槍,晚上那個傢伙沒我這麼好說話,但無論他有什麼行為,他都是好的一方,我指的是相對好的一方,畢竟他早就瘋了,不能對他要求太高。”
店裡的人接話,“他現在比以前暴躁多了,我都有點懷念那個靜謐的陰影了,守望者比神經病要好太多。”
“不過別怕,只要你是好人,他就不會傷害你。”老闆從架子拿下四個手電筒,“四個一百二,謝謝惠顧。”
克拉克和迪克來的時候,他們看見四個人拿著手電筒走出店鋪,迪克很贊同,“簡易蝙蝠燈,在哥譚真的能召喚蝙蝠俠。”
“聽起來有點像怪談,”克拉克向朋友們打招呼,“好久不見。”
沃利一瞬間就出現在老記者身旁,“有趣,我們剛剛還打算找你來參加聯盟的文藝復興,我覺得你能理解。”
“我請了榮恩和戴安娜,但你是怎麼找到我的?我沒在農場找到你,你家也沒有,你在哥譚有事嗎?他是誰?他知道嗎?”
“這孩子有些事想問你們。”克拉克說,“在哥譚遇見你們是一個巧合。”
“確實很意外。”戴安娜看向小孩,“新人?”
“實際已經工作了五年,這裡不方便說話,跟我來。”迪克帶他們往自己的安全屋走,“白天很安靜,如果想觀光,下午我可以帶你們在城裡逛一圈。”
“晚上呢?”比利問。
“他會找你。”克拉克很懂,以搭檔的性格,指不定在哪個攝像頭後面坐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