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霸天 作品

第兩百四十四章 神了!真神了!

瑕丘城門。

幾個漢子混在人群裡,輕輕鬆鬆地入了城,在街邊攤子坐下,眼神流露出警惕,低聲交談起來:“軍師說了,狡兔三穴,入城後得有三個去處!”“大哥,俺倆先去探一探吧!”

相比起旁人,其中最矮的漢子反倒冷笑一聲,品了口身前的茶水,不滿地呸了一聲:“瞧你們膽小的樣,老二定的去處還用選?去最近的宅子!”

其他幾人諾諾應是,一路朝著城內走去,不多時來到一處偏僻的宅子前,繞到後牆,確定了二當家留下的印記,那矮壯的漢子一馬當先,率先翻了進去,輕身功夫竟是不俗。

進了宅中,他來到後廚,看著裡面早已備好的酒菜,不禁勾起了饞蟲,將一罈酒水搬了出來,也不拿碗,直接拍開封泥,抱著咕嘟咕嘟地喝了幾口,發出暢快的聲音:“哈!老二就是這點好,每次都備好吃喝!痛快!痛快!”

其他幾個大漢則將內外搜索了一遍,發現沒有問題後,簇擁著矮漢來到堂中,大馬金刀地坐下,自有一股兇橫威嚴。

此人正是為禍一方,擄掠鄉里百姓,截殺過路行商,氣焰越來越囂張的山匪頭領,“矮腿虎”王雄。

俗話說只有起錯的名字,沒有叫錯的外號,王雄確實挺矮的,根據這個年代人的平均身高,在別地或許還好些,算是中等偏下,但在齊魯之地,宋五尺對應後世一米五的個子,就顯得完全不夠瞧了。

不過從他四肢的力量感上,可以看出強大的爆發力,若論武藝,在場也是寨子裡精挑細選的好手,卻無一人是他的對手,確實當得起一個虎字。

所以當年王雄還由於身高自卑,如今卻是十分泰然,反過來享受一個個大個子對自己畢恭畢敬的姿態,更何況現在,還有大人物也要對自己恭敬了:“此次入城,要做什麼,你們都知道了?”

心腹手下趕忙點頭:“跟太守談判!”“拿更多的兵器!”“兗州是咱們說了算!”

“哈哈哈!好!說得好!”

王雄發出暢快的笑聲:“老二能耐吶,太守的兒子落在他手裡了,州衙的兵器都是咱們的,等有了一千個穿著甲冑,拿著弓弩的弟兄,兗州就是咱們說了算!”

在二當家傳回消息,知州呂夷簡的兒子呂公孺落在他手裡,準備與這位談判時,王雄起初是有些怕,但短暫的驚懼之後,就是無與倫比的興奮感,連帶著湧出一股凌駕於大官之上的滿足感。

他這個車伕出身的下民,竟然能讓一州的太守,以前連看都看不到的大人物,向自己服軟?

二當家似乎知道他的心思,給出了合情合理的解釋:“當官的都是軟骨頭,何況這種在京師當大官的,來地方上就是兩三年,很快走了,何必為了一件小事,把嫡子的命丟在這裡?所以郡守願意用軍器,交換兒子!”

王雄覺得很有道理,他曾經接觸到的官吏,反倒是吏最難應付,有不少軟硬不吃的滾刀肉,官當得越大則越小心,由此可見,太守更是最好拿捏的一個。

這份自信感染了手下的人,甚至有山匪根據大王的喜好,提出了建議:“綁了兒子不夠,將他婆娘綁來,給大哥樂一樂,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