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二虎 作品

第339章 站隊的官員

 鹽民的事情,麻煩看起來解決得非常迅速,但是後續的善後處理都並不簡單。

 夏罡等人的收監與初步審訊,剩餘的近萬餘人還需要進行拆解,再分批次地讓他們離開義烏,回往越州,這裡的安排,也足足花費了近三天多的時間。

 在這兩三天中,關鍵時刻反戈一擊的那幾個小鹽頭,都悄悄地分別來拜見過秦剛,並表達了自己回去後,將下決心投靠東南海事院,一切以順從、聽從秦剛調遣的意願。

 而從頭至尾目睹秦剛如此輕鬆自如地化解了這場罕見的鹽民之亂的岑穰及手下官吏,也都是驚訝不已,心服口服。

 而看起來有點頭疼的鹽民安置遣返費的事情,其實不過區區一萬貫左右,早就有義烏本地的大戶富商主動認捐解決了——若是鹽民沒安撫住,倒黴的一定是他們這樣的家族。

 外面的麻煩解決了,接下來便就是對於胡濤的審理了。

 這胡濤起先在縣衙的監舍裡,卻是在短短的幾天裡,經歷了人生最大的悲歡起落。鹽民生亂的消息,卻是被看守獄卒有意無意地透露給了他,立刻給了他無比囂張的底氣。他在裡面狂妄地叫著,若不是儘快釋放了他,到時候這義烏縣城裡,將會血流全城、雞犬不留。只有現在開始對他尊敬並用心伺候的人,到時候才能得以倖免。

 很快,秦剛帶人入營解決了危機。獄卒故意隱瞞了這個消息,再逗弄著讓胡濤好好地繼續表演了兩天。直到他親眼看到夏罡等人,由於實在關押的人太多,都關滿到了他旁邊的所有監舍時,這才意識到了自己的徹底完蛋。

 在這個時候,岑穰還非常誅心地將他父親胡宗哲原先故作姿態寫來的信件帶給他看,一下子便擊潰了胡濤所有的心理防線,他立即跳了起來,大罵其父喪盡良心,居然對自己“見死不救”、“枉為人父”,進而又痛哭流涕,言稱自己願意全部坦白交待,甚至他還聲稱要“大義滅親”,要舉報自己父親貪贓枉法的諸多罪行。

 不過,最後,在真正開始審訊了之後,他總算是理智了一回,只是老實交待了自己的各種罪行,但是一旦要涉及到對他父親的指控,便就推說之前只是情緒激動地胡言亂語,自己卻是什麼也不知道。因為最基本的智商也在提醒他,即使自己的罪行逃不過去,能在臺上繼續做官的父親,遠遠強於一旦倒臺的父親,到了後者那種情況,自己才真的是什麼希望都沒有了。

 秦剛聽了岑穰的彙報之後,卻不以為然:“無妨,就按照當下實際審訊的結果來判案吧。我們立案定罪,向來都是看事不看人。而且,要從解決麻煩的角度出發,你們要看到,這樣的一起案件,其實如果就只關係到胡濤及其他的那幾個手下,那反倒是一件簡單的事情,這幾個人,他們既無士子功名,也沒蒙蔭官身,可以直接速定速判,以免夜長夢多。”

 幾句話,立刻也讓岑穰明白了過來。

 說得也是,就這幾個人,的確可以讓他判得毫不費力。反倒是,萬一案情要涉及到了像胡宗哲這樣的地方大員,就連兩浙路也不是適合審理的部門,這個案件則必須不斷向上彙報,一直到了朝廷那裡,再經協調交給大理寺排隊。甚至,一旦對於胡宗哲進行更多的審理,就連大理寺還得要反覆向皇帝彙報、申請,再根據相應的御批方能夠做下去。

 “太可惜了,其實我們手頭已經有了不少關係到胡宗哲的證據了。”虎哥卻是有點遺憾。

 “不可惜。有了的證據可以都先收在手裡,我們等一下,先判了胡濤之後再看情況。我就不相信了,治了他兒子的重罪,他還能繼續穩坐得住?”

 沒幾天後,岑穰快速審定了此案:

 指使他人故意殺人,原本也算得上是重罪,只是最終結果未遂,衙役們是事先發覺並控制住了的,所以這一項罪名判罰得並不重。

 但是,接下來的“販賣私鹽罪”可就不一樣了,這在大宋是一項極難查處、可是一旦查實卻會處罰極重的大罪。說白了這項罪就是比拼後臺:

 後臺強的根本就查不到,所以才會吸引許多人鋌而走險,大發橫財。

 而後臺弱的就要倒黴了,一旦能被查實,此罪就是流千里起步直至死刑。

 胡濤一案,查實的走私鹽量極其驚人,胡濤、沈大、包括夏罡及其親信,這些核心的人員都按律例來說,都是夠得上處以死刑的標準了,即使是其餘的從眾,那也都是至少流放兩千裡起的重罪。

 只是在此案上,依律判了胡濤等人死刑的岑穰,也算是橫下一條心跟著秦剛走了。

 因為在大宋刑法中,所謂的死罪還要分成“真犯死罪”和“雜犯死罪”兩種:

 只有像謀反、襲官、弒父母等十惡四殺的惡性重罪,才會被判為“真犯死罪”,並且會加上“立即執行”的字樣,上報到所屬知州或知府那裡,只要得到確認,也就可以在當地進行執行處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