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抓飯 作品

第416章 《論法的精神》(二)

 現在的蘇均就是重新沉浸在“知識的海洋”之中,不得不說《論法的精神》厲害是真的厲害,畢竟被認為是自亞里士多德之後的第一本綜合性的政治學著作。

 是的,它不像絕大多數人想象的那樣,簡單來說就是有種“圖片僅供參考,一切以實物為準”的意味。

 《論法的精神》不止單單講“法”,它是以政治、法律為中心,廣泛涉及經濟、社會、宗教、倫理、歷史、地理等方面,要不然也不會被稱為“法學的百科全書”。

 最重要的是孟德斯鳩在該書中不是在單純地研究法律,而是試圖闡述法的精神,即揭示各種社會現象以及自然現象自身的性質、狀態及其對法律的影響。

 在孟德斯鳩看來,各國的法律背後都隱藏著各種相關的社會現象和自然現象。這些社會現象和自然現象的性質和狀態都對法律存在著影響關係,它們就像靈魂、精神一樣主宰著法律,此即“法的精神”。

 這才是“法的精神”,它告訴蘇均的是每一個國家的法律背後都隱藏著這種精神,換在提瓦特的各國身上同樣適用。

 就好比璃月,在璃月的法律底色中有一個很重要的觀點——契約。這是因為自璃月建國以來,巖王爺推崇的就是“契約精神”,所以對璃月而言國家法律的精神是“契約”。

 再看溫迪,哦不,這裡應該是巴巴託斯“自由理念”下的蒙德,他們所推崇的是“自由至上主義”,推及於此,蒙德的法律底色是“自由”。對於這一點蘇均早有體會,要不然蒙德也不會有那麼多“個性”的人了。

 不過這些都是《論法的精神》在學術上面的貢獻,而對於現在的璃月、現在的蘇均來說,最重要的是孟德斯鳩在書中提出的“三權分立”學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