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 主帥之位

 此話一出,一石激起千層浪,平日裡袁凱都是一副老實本分的形象。

 有多老實?有一位都察院的小吏在出衙門時不看路,撞倒了正七品的監察御史袁凱,被摔得狗吃屎的袁凱爬起身第一反應是跟那個小吏連連道歉。

 以至於大多數人第一時間聽到袁凱觸怒了朱元璋這個消息,本能反應這是個謠言。

 沒想到老實人袁凱不發火則已,一發火驚天動地,這新官上任三把火。

 第一把就燒到了最近風頭正盛的秦王頭上,

 袁凱將笏板放在地上,從懷裡掏出一塊堪比老太太裹腳布一樣的奏章,放在地上有一丈多長朗聲念道:

 “臣彈劾秦王第一條,秦王身為藩王之首,不以身作則,時常腰挎天子劍出入宮室。此謂僭越之罪。”

 “秦王身為天家貴胄,不思聖人之道,反而縱容親眷經商與升斗小民爭利。此謂第二條與民爭利。”

 “秦王在任錦衣衛都指揮使期間,不經朝廷三法司審理,擅殺錦衣衛武官七十一人,此謂第三條殘暴嗜殺。”

 “秦王指使錦衣衛以收保護費的名義,巧立名目對在京城經商守法的商戶,增收苛捐雜稅。此謂第四條橫徵暴斂。”

 “秦王成年之後,本應外放就藩,盤踞京城之中,有違藩王不得私自進京之令。此謂第五條藐視律法。”

 “秦王違反陛下對高陽郡王的禁足令,私自帶入宮廷,縱容子女毀壞宮內財物。此謂第六條管教不嚴。”

 “秦王平日裡放縱子嗣與親王群架,敗壞我大明宮禁嚴明之風。此謂第七條子不教父之過。”

 “蒙古汗王、高陽郡王荒廢學業,整日嬉戲……”

 袁凱沒念完之時,朱樉徹底聽不下去了,五體投地喊道:“別唸了,本王認罪伏法。”

 除了前五條,後面的罪狀,朱樉覺得真是比竇娥還冤枉。

 朱元璋露出大板牙笑道:“既然認了就好,傳朕的旨意:秦王罰俸三年,高陽郡王罰俸十年。”

 朱樉眼前一黑,只聽說過父債子償,第一次遇到子債父償的。

 要是接生的時候,朱樉在現場第一時間絕對當場掐死朱高煦這個禍害。

 朱元璋笑容滿面,羊毛出在羊身上,一刀下去,大軍出征一下就節省了近二十萬石軍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