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按勞分配

 王徵,徐光啟微微頷首,皇帝有句話說的沒錯,專業的事情該交給專業的事情去辦,何況,開礦本身是技術活,需要各類專業官吏。 

 百官察覺王徵,徐光啟兩位工部,軍器部的大佬點頭,即選擇耐心聆聽。 

 朱由校義憤填膺說:“相較宦官不懂採礦之法,更可恨是派遣到各地宦官將開礦演變成席捲大明的敲詐勒索運動。 

 他們不懂採礦,便仗著手中權力,找到地方官和當地大戶,強行攤派任務,宦官不管地方怎麼採礦,僅按時收取對方上繳指定的金額。地方官開不到礦,不得不動用地方存留銀來補,大戶們開不到礦,不得不以家產來抵。他們不肯自己吃虧,自然是層層攤派下去,最終分攤到普通百姓頭上。 

 更甚者,宦官找到當地富庶人家,隨口指稱其家地下有礦脈,或是其家祖墳下有礦脈,使用各種招術,總要敲詐筆鉅額財富出來才罷休。 

 此非聚財之法,乃亡國之術。” 

 百官聆聽朱由校侃侃而談,儼然認識到宦官徵收礦稅的弊端,內心焦慮漸漸消散,希望皇帝能夠給出良策。 

 朱由校端起茶杯輕吮,朗笑詢問:“開礦,不論金、銀、銅、鐵、鉛、汞、煤,鹽等都利於朝廷,這點沒錯吧?” 

 百官齊齊點頭,礦產當然沒問題,問題是開礦。 

 李國普正色說:“陛下,各種礦產利於朝廷,然而,開礦制度有問題,許多地方強制將貧農編為礦夫,坑戶,任命富戶擔任礦頭或坑首,導致礦夫,坑戶處境越發艱難。 

 除待遇問題外,礦工經常為滿足朝廷急需而要超額完成任務,所以出現駭人聽聞的指標,礦頭或坑首把壓力甩給無錢無勢的礦夫,坑戶,導致富者困敝而貧者逃亡,逼良為匪。” 

 王徵出言說:“陛下,現行制度下,以金銀礦為例,礦夫,坑戶開採所得必須四等分。一份無條件上繳,一份算作工頭收入,還有一份作為礦場公費,剩下一份結餘才為自己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