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塘寶寶 作品

第32章 姐妹倆的婚事

 一開始的時候,我以為我爸不同意二姐去打工。畢竟,她一走,家裡又缺勞動力了。 

 沒想到我爸爽快地同意了。 

 想想也是,如果不是達哥那邊鬧么蛾子,二姐都得準備嫁人了,嫁人後,家裡不照樣缺勞動力嘛。 

 我爸當時想的應該是他女兒被人甩也沒有臉面吧。二姐出去打工了,再看他達哥如何處理。無論是聚是散,日後在外人面前也好解釋。我們家的人都有一個特點,就是特別愛面子,尤其是在相親這方面。哪怕是自家人被對方拋棄,對外人也要說是自己家的人不願意了,這樣才顯得自家娃兒優秀,是別人家的娃兒配不上。 

 話說愛面子這個事可能也不止是我們家,別人家好像也這樣。在男孩的媽媽眼裡,自己的兒子配得上英國女王;在女孩的媽媽眼裡,自己的女兒配得上最優秀的王子。 

 哪怕是自家孩子被拋棄了,父母也不願意承認。承認了就顯得矮人一截似的。 

 更好笑的是有些人結婚後又離婚了,父母在人前提這事的時候,也很是有意思。 

 “有什麼辦法呢?娃兒的事我們也做不了主。”聽出來沒?話裡有優越感,這個婚是自家孩子要離的,但又不想承認是自家孩子沒良心。 

 吧啦吧啦說一堆對方不好的父母,不用說,自家孩子被離了,也不想承認自家孩子被嫌棄。 

 真的是很可笑。 

 也不想想,既然是鬧了分手的感情,那就是不合適,誰拋棄誰又有什麼重要呢?陳世美要拋棄秦香蓮,是秦香蓮不優秀了嗎? 

 達哥也要拋棄我二姐,反正我不承認是我二姐不優秀。不過,我也會自我安慰一下:咱有福之人,不進無福之門。 

 奇怪的是後來達哥家真的衰敗了,不是我咒的。我很壞,但還沒有那麼壞,就算有那麼壞,也不會那麼靈,我又沒有長一張金嘴。 

 衰敗的原因很複雜,那是別人家的事了,我不做評價,省略一萬字。 

 二姐同意出來打工後,我很快給她聯繫好了工作。 

 彼時,剛好過了春節不久。(那個春節我沒有回家,過年上班有三倍工資,我這個見錢眼開的傢伙沒那麼看重親情,我比較看重錢) 

 二姐來到火車站,到處都是人擠人,有些人就地躺在廣場上,頗有點像難民集中營。廣場裡的廣播循環在唱《孽債》裡的一段插曲:曾經深愛過、曾經無奈過、曾經流著淚捨不得…… 

 也不知道到底哪一個點刺激了二姐的神經,她突然就哭了起來,覺得自己不能就這麼離開。然後她把手上的車票退了,又回家了。 

 唉,她終究是放不下那一段戀情吧。魂牽夢繞的歲月,留在誰的記憶裡又會捨得呢?畢竟是五六年青春啊。人一輩子有多少個五六年,又有多少青春呢? 

 二姐回去之後,達哥那邊並沒有和好的意思,我爸也沒有要鬆口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