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蹴鞠大賽

 榮族族人現在倒也沒有說非要明娜跟阿史那在一起,就連姆媽都不再強求,甚至告訴阿史那,若是他真的不喜歡明娜,那不要耽誤她,直接跟族人開誠佈公的說一下,宣佈一下他們的關係,反正他們一直以來也不是真夫妻,作為大男人要學會把責任攬在自己身上,更何況這本來就是他的問題。 

 但是真到那時候了,阿史那卻扭扭捏捏不肯,不肯就算了,明明自己心動還不承認,非要像藍星影視劇裡的那些口是心非的男主角,一副表達我願意跟你好是你的榮幸,你要感恩戴德,歡喜接受。 

 原本明娜還覺得族人跟姆媽多此一舉,她長這麼大也就喜歡過自家原本的丈夫,還是因為成親之後相處多了才喜歡上,畢竟日久生情。 

 跟阿史那在一起,一來是因為當時的風氣都是這樣的,她根本就沒有自己做主的權利,而她本人的能力也無法做主,她還有孩子需要養,確實需要一個依靠。 

 可是現在不一樣了! 

 現在的她在宜良天人的幫助下,早就成長為獨當一面的女性,就算離開阿史那的“照顧”,丟掉“狼主夫人”這個名頭,她也能生活的很好,也能給自己的孩子好日子,在這樣的情況下,她為什麼要委屈自己呢? 

 因此阿史那不說還說,一說明娜直接表示反對,表示兩個不相愛的人不應該因為草原的舊習俗綁定在一起,就像天人說的,有些不合時宜的習俗就應該隨著歷史而消失,她覺得從這個開始挺好。 

 剛好他們也是部落裡面舉足輕重的人,由他們起帶頭作用更好。 

 阿史那自然不想要這個結果,可是他又說不過明娜,再加上大男人心理作祟,他脾氣一上來,於是兩人成為草原上第一對“離婚”的夫妻。 

 評論區裡有看到這的網友都在彈幕上拼命留言: 

 “嘖嘖,我已經想象到之後阿史那打臉的樣子了!” 

 “我支持明娜姐姐,她有錢有地位,有顏有身材,憑什麼在大光頭這棵歪脖子樹上吊死,就應該另找,草原上還有這麼多帥氣的小哥哥,哪個不比阿史那這個憨貨好,更何況他還是個‘勞改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