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冰 作品

第248章 綜合分析

 秦仁杰見姜德華不肯說,也就不再勉強。他根據現場勘查和現場周邊調查獲取的情況,對案情進行分析,確定偵查方向。 

 同時,秦仁杰問陸文龍,王鵬和楊穎以及參與偵破的刑偵員開了一個專案會議。秦仁杰在會上請大家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經過反覆分析研究後形成共識。 

 被害人薑桂南感情生活比較開放,個人私生活比較放蕩,與犯罪嫌疑人應該有比較密切的關係,很可能是因為私生活放蕩導致殺身之禍。 

 秦仁杰根據大家的分析,大致歸納為四種因果關係:其一是死者與人從相識到私情往來被糾纏,導致排除嫌疑人為擺脫糾纏殺人。 

 其二是死者與人的私情時間較長,從而產生了某種矛盾,導致嫌、報復殺人。 

 其三是死者私生活比較開放,被某個情人察覺,從而導致嫌疑人吃醋殺人。 

 其四是死者善於包裝自己,把自己當成富婆,被嫌疑人騙財,導致圖財害命。 

 秦仁杰在專案會上說:“殺人現場,即第一現場應與拋屍現場。即第二現場有一定的距離,第一現場應該在市區室內。” 

 陸文龍問:“秦隊,為什麼第一現場是在市區,而不是在鄉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