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餘情未了?

 那女人,正是之前住在上集村,而後搬去縣城裡的洪桃花。當初李迎夏就是跟著洪桃花去縣城玩,導致常家藏著的那五十兩銀子丟失。

 宋今瑤顯然沒想到,除了楊素蘭,這楊堅秉和李迎夏也跟著一起來了。只是看到李迎夏的那一刻,她立刻將身後的洪桃花拉過來,且一直盯著李迎夏看。

 果不其然,李迎夏的臉色非常不正常,肉眼可見的慌亂。

 倒是洪桃花微微愣了愣,即便她不喜歡李迎夏,見著人還是禮貌的點點頭,喊了聲:“金貴。”

 李迎夏的臉更黑了,本來她見到洪桃花與宋今瑤在一處是非常害怕的,現在聽到洪桃花叫她從前的名字,她非常不悅。

 金貴這個名字,聽起來太丟人了,只有鄉下人才會取這樣土不拉幾的名字。她現在不是常金貴,而是李迎夏,堅秉哥哥還在旁邊呢,她不想堅秉哥哥笑話她。

 “桃花,沒想到你與我表妹在一處。對了,我現在回到親生父母家中了,名喚李迎夏,你叫我迎夏就可以了。”

 洪桃花應了聲:“迎夏。”

 李迎夏怕洪桃花把她的事情說出來,故意作出親暱姿態。但洪桃花原就不怎麼喜歡她,自是不怎麼樂意搭理,見兩個孩子在灶房做事,便主動要去幫忙,趕緊擺脫李迎夏去了後面。

 宋今瑤一邊與楊素蘭說話,一邊偷偷打量李迎夏的舉動,並沒有輕舉妄動。

 她是懷疑李迎夏偷了那五十兩銀錢不錯,但沒有確鑿的證據之前,若是隨意說出來,李迎夏定然會否認。而且現在的法制制度,除非是殺人越貨的大事,否則必須百姓報了官,官府才能受理查案。

 常家都是老實本分的人,哪怕李迎夏對他們並不好,他們心中還是拿李迎夏當家人。他們不知真相,甚至哪怕猜測到一點真相,恐怕也不會真的去告李迎夏。

 更加之宋今瑤對李松夫妻二人的瞭解,若她動作,只怕那兩人會倒打一耙。為了個李迎夏著實不值得,倒不如等個合適的契機再做決定。

 楊素蘭拉著宋今瑤歡快的說著自己的計劃:“我過來可以幫你的忙,還能學服裝設計,這簡直是一舉兩得。到時候你的成衣坊開辦了,我就是你的第一個設計師。”

 宋今瑤還沒說話,就聽到李迎夏嗤笑一聲。

 “素蘭,你是什麼身份?怎能與商戶為伍。”

 這話楊素蘭可不樂意了,從椅子上跳下來,險些把她那還沒好的腿又給扭到了。

 她衝著楊素蘭齜牙咧嘴:“你這個米蟲懂什麼啊?商戶怎麼滴,商戶也比你這種什麼都不幹的人要強得多。生而為人,我勸你多一點善意,別把人分什麼三六九等,只要憑自己真本事認真刻苦的人,都值得我們欽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