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好市民獎

 警察來了之後便開始清理現場,傷者被緊急送醫,行兇者也被拷上警車。

 因為人群逃竄及時,再加上行兇者醉酒了,所以現場並沒有出現死亡案例。倒是有十多個不同程度的受傷,這也是不幸中的萬幸了。

 這次事故很好定案,就是醉酒大漢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

 在周圍人群的佐證之下,凌雲的“見義勇為”得到了警方的肯定。

 於是凌雲也被帶到了警局,說是要給他頒發一個“好市民獎”。

 本來凌雲是不在乎這些虛頭巴腦的頭銜的,但轉念一想,這個社會確實需要榜樣,做了好事的理應得到社會的認可。

 凌雲到警局後,很光榮的被授予了“好市民”的稱號,並且還獲得了10萬元的現金獎勵。

 凌雲並沒有感覺受寵若驚,說不好聽一點,這是他冒著生命危險換來的,絕對是實至名歸。

 完成授獎儀式後,凌雲被送到了省電視臺做了一個專訪。

 “當別人都選擇逃命的時候,只有你挺身而出,請問一下,當時心裡怎麼想的,有沒有害怕?”

 “我就是一個普通人,當然會害怕。但當時的情勢危急,容不得我多想。心裡只有一個念頭,我要阻止他,不然會有更多的人受到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