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逃二狗 作品
第一百三十章 不認賬了
下午。
跟林牧簽訂合約的出版社。
補貨的電話不斷的響起,員工只能不斷的重複著話語。
“再加印了!不要催了了!你再怎麼催我們也得印啊!”
“又要兩千本?你們真的是賣的麼!”
“沒有沒了!工廠都快印冒煙了!”
“首印二十萬都快賣完了!”
這火爆的場面讓當時下定決定找林牧要版權的主編都楞了。
多少年了,這都多少年沒見到這種火爆的場面了!
二十萬冊!
而且還是在如今這種小說式微的時代!一個藝人居然能寫出這種真正的暢銷書?!
真的是瘋了!
……
而與樸娜簽訂合約的出版社,此時卻是一片死氣沉沉。
“沒有補貨的麼?”
“沒有,銷量好像只有籤售會賣出去的那兩千本。”
“不會吧,之前樸娜的書不都挺好賣的?這次怎麼回事?”
“沒對比就沒傷害唄,之前又沒有林牧出來對比,這次……”
“老李這回可賺大了!”
“得虧咱們沒跟樸娜籤分成,算了不管了,反正是她自己出錢的。”
出版社已經完全放棄了,兩千本跟林牧的二十萬,這怎麼比?
完全不是一個檔次的好麼!
如果說樸娜的書是名人自傳,那也是完全邊角料的那種。而林牧這本小說,要是他們沒估計錯的話,指不定會成為網絡文學興起的一個標誌!
撞上林牧,只能說樸娜一直以來的好運氣,徹底的用完了。
……
《與我同居的那個女人》徹底的火了!
從網上直接火到了線下,一本書的火爆包含很多種可能,有時候是作者的名氣,有時候是宣傳的問題。
而這本書的火爆,兩者都佔了!
林牧在網上日復一日的炒作,外加這本書過億的閱讀量,要是再賣輸樸娜,那林牧還不如直接封筆!
林牧的微博底下。
“你們瘋了?說好的銷量不好呢?我怎麼一本都買不到!”
“日了!我第一次見到買書還得用搶的!”
“沒注意……我就是想買一本收藏起來,想著要是林牧輸了,這不就是最後一本了。”
“我也是這樣想的。”
“不過小說果然還是實體的看起來有感覺,這裡面太多細節沒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