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繡盛唐:我的父親是李世民 作品

第423章 洗腦得用點真心

  李泰鋪好白紙,提筆給他寫回批,筆尚未落,忽然覺得自己似乎很久沒批過奏章了,算來也才不到一個月而已,看來自己真的是喜歡批奏章。

  李泰微微一笑,低頭開始寫:“雉奴,見字如面,閒言不贅。舅父給你講雞心該搶,甚有道理,你須牢記在心,但慎勿曲解舅父之言,不可斷章而取義。”

  “該不該搶,有個前提,那就是雞心是不是你的,如果雞心原本就該是你的,卻被別人給搶了,那拼死也得搶回來,搶不過是另外一回事,搶不過可以在方法和手段上做出更多的選擇,不敢搶就是窩囊,雉奴記住,寧死不受人欺,窩囊廢沒資格進祖墳。”

  “該不該搶的前提還有雞心是不是無主之物,如果有主你不能搶,不能因為你想要就去搶,那搶了就是強盜,是不法之舉,亂臣賊子人人得而誅之。如果無主,那要看在座的十個人是什麼關係。”

  “如果十個人擁有同樣的資格並且勢力均等,那搶不搶都在於你。如果在座的人裡有阿爺、皇兄和我,你即使搶到手了,也該依次獻上,所有人都讓,你才有資格擁有,任何時候都要記住尊卑有矩、長幼有序。”

  “搶是可以的,是應該的,甚至有的時候是必須的,但是絕不能亂搶,搶必須要在理字上站得住腳、在情字上站得住腳、在義字上站得住腳、在禮字上也站得住腳才行。”

  “雉奴,二哥不和你打啞迷,從你的行文語氣上,我知道你是把雞心當成了太子之位,對不對?你要先想想這個位置是你的嗎?那是皇兄的,你憑什麼搶?”

  “雉奴莫要忘了二哥跟你說過的話,如果皇兄需要,我們要稟周召二公之心,如果皇兄不需要,我們要效伯夷叔齊之志,這是絕不可起妄念的事情。”

  “是自己的東西,守住。不是自己的東西,就算別人給,咱也不要。人,眼睛是黑的,心是紅的,千萬別眼睛一紅,心就黑了,那叫辱節。”

  “別怪二哥話說的重,二哥實是憂你忒深。”

  李治說的另一件事,是舅舅說陸清和雲海都是二哥的人,他沒有自己的人。他問過陸清和雲海,他倆說法很一致。

  陸清說他做的是大唐的官,皇帝讓他保護誰他就保護誰。雲海說他是宮裡的人,安排他侍候誰,他就是誰的人,李治說不知道自己該不該有自己的人。

  李泰提筆寫下:“舅父囑你培養自己的人,這是對你的關切之語,甚有道理。誰的身邊也不能沒有自己人,那相當於車無輪、鳥無翼,必然寸步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