崛起:從租女神總裁當對象開始 作品

第21章 不許接吻和牽手

  “哎,那就只能暗中把孩子打掉了。”

  “啊?!!!”

  肚中的孩子?!

  這女人,太殘忍了!

  曹峰傻眼了。

  一想到李若冰要這麼做,韓荀就不寒而慄。

  這不是單純的感情問題了。

  這簡直就是一種道德問題了。

  這話一出去別管有沒有,都要把你的臉都丟光了!

  到了那個時候,以他父母的高風亮節,別說是以死謝罪了。

  真要發起火起來,骨灰都給你揚了!

  曹峰唯恐李若冰又搞出什麼么蛾子來,連忙舉起雙手,表示同意。

  “我答應,答應!”

  “幫李總分憂,是我分內之事!”

  “只是一個偽裝的男朋友,對我來說根本不算什麼,李總,我會搞定的。”

  李若冰微微頷首,表示很滿意。

  “很好。”

  “你既然同意了,那就籤個字。”

  簽完了字,曹峰看著左下方的掌印,眼中閃過一絲失望。

  就如楊白勞出賣了自己,將自己賣給了黃世仁。

  他竟然如此簡單,出賣了自己?

  李若冰沒理會曹峰的鬱悶,手指在辦公桌上一敲。

  “這幾天,你抽空把合同看看,合同上的一些規定,一定要遵守。”

  小姐姐啊,怎麼不早點告訴我?

  曹峰神色複雜。

  現在,他已經按下了手印,他就算是想否認,也不可能了。

  這丫頭明顯就是故意的。

  他接過合同,再次看了一遍。

  “我們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從某一年,某一天,我們將簽訂下列協議…”

  這可不是什麼古裝劇,能把自己的偶像劇寫成這樣。

  曹峰接過合同,繼續往下翻。

  合同上寫著,甲方僱傭乙方扮演自己男朋友的身份。

  “陪同他人參加各種活動,或者是家人團聚,或者是和女方家長見面,在合同中,乙方不能越界(包括但不限於靠近、握手、擁抱、親吻等)。”

  沒有擁抱,沒有親吻。

  這也是情有可原的。

  不靠近,不牽著她的手是怎麼回事?

  這還是一對嗎?

  這是她的室友?

  曹峰腦海中閃過這個念頭。

  一想起兩人要去李若冰的父母那裡,曹峰就一陣心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