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唐 作品

第七十二章 塵埃落定

鹽梟水匪們在前後夾擊,內外交困的絕境下,除去少數人負隅頑抗或試圖逃走,大多數人還是選擇了放下武器向狼山鎮軍投降。

  刀疤臉指揮突將們把鹽梟統統反綁住雙手,塞進了船艙底下,防備他們逃跑。

  蘇存璟麾下兵將則從始至終都將武器對準了狼山鎮軍,一旦他們有反水的企圖,就會用剛組裝好的床子弩將他們所乘的船隻擊沉。

  而試圖潛水逃亡的鹽梟則無一例外被船上舉著火把的弓弩手挨個點名擊殺,哪怕逃到岸上也只能被潤州騎兵從背後一槊戳死。

  一時間官河兩岸橫屍滿地,慘不忍睹。

  塔讀小說app更多優質免費小說,無廣告在線免費閱讀!

  事後經統計,今夜折在此地的鹽梟水匪數量竟高達四百餘人。

  其中有二十好幾人都是夜間行船磕碰掉到水中,連船都沒登上,稀裡糊塗就丟了性命。

  真正因為與顧柯等人交戰而死傷者不過四十來人,為爭奪浮財臨時火併死傷者也有四十多,餘者大多被俘虜。

  當真是烏合之眾。

  這是後來顧柯總結這一晚的戰鬥時,對前來劫殺自己的鹽梟們給出的真實評價。

  也虧得顧柯如此嚴陣以待,又是誘敵深入又是暗藏兵甲,結果策反了狼山鎮軍後這幫鹽梟簡直是不堪一擊。

  當然這也沒什麼好意外的,畢竟販私鹽這一行裡,真正佔了大頭的是狼山鎮這樣的軍鎮以及會稽顧氏這類地方豪強,而不是這些散落在各處互不統屬的中小鹽梟。

  既然顧柯已經用利益收買了浙西最大鹽梟之一的狼山鎮,那他要剿滅剩餘的中小鹽梟自然不在話下。

  像狼山鎮這樣的大鹽梟還會反過來幫顧柯一把——因為顧柯成事之後,他們原本冒險販賣私鹽才能得來的利益,會以更加安全,更加名正言順的方式地進入他們的腰包。

  而這些中小鹽梟之所以是烏合之眾,其中精通技擊之術的悍匪並不多見,是因為當前時期的唐律中關於販私鹽的處罰條例,存在一個非常離譜的漏洞:

  原文來自於塔讀小說app,更多免費好書請下載塔讀小說app。

  那就是唐庭對“武裝販賣私鹽”的處罰是流放起步,死刑是平均水平。

  在距離朝廷較近的河東鹽池地區,朝廷的控制比較嚴密,故而實行保,社連坐的嚴酷刑罰來打擊私鹽。

  唐文宗時就有規定:

  “挾持軍器,與所由捍敵,方就擒者,即請準舊條,同光火賊例處分。”

  唐武宗下達大赦令時,同樣不將武裝鹽販納入其中。

  唐宣宗時所訂立的兩池新法中亦規定:“鹽盜持弓矢者亦皆死刑。”

  總之,只要鹽販手持武器抵抗官軍,那便視同造反,格殺勿論。

  但對於單純“販賣私鹽”的處罰大多數時候則僅僅是杖刑,有時甚至連杖刑都沒有。

  尤其是在朝廷控制力逐漸衰弱的東部廣大沿海食鹽產區,像河東鹽池那般的嚴刑峻法幾乎成為一紙空文。

  於是在晚唐時期,江淮地區,尤其是江南地區的小私鹽販子們販運私鹽時最為典型的情景便是:

  本書首發:塔讀小說app——免費無廣告無彈窗,還能跟書友們一起互動。

  私鹽販子們將私鹽用騾馬或船隻運送到分銷的地點後,立即便會丟棄自己身上所有的武器,只帶上裝滿私鹽的包裹往鄉間去售賣。

  這樣即便被官府抓獲,因為自己並未“武裝販鹽”,也不會受到太重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