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權北腿 作品

第438章 為官之道

兩個候補官陳述了截然不同的兩種為官態度,其實說的都沒錯,一個忠於君主,完全服從上官指揮,一個重在治理民生,造福一方,兩者結合起來就是最理想的狀態,服從領導的同時發揮自己的才能。

  但怕的是兩極分化,一個只知道服從,所思所想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媚上,一個只知道自己悶頭瞎幹,而忽略上面的整體佈局和規劃,都是不可取的。

  現場不管是負責審核的吏部堂官,還是看熱鬧的其他官員,也都對此有自己的見解,孰優孰劣都有判斷。

  而夏天佑卻沒有進行點評,而是又提出了一個新問題:“你二人將要去地方為官,一縣之中事務龐雜,需主管心思縝密,洞察秋毫,所以本官再出一題考校你二人,且聽清了。

  這是本官來京城赴任的路上遇到的一件事兒,一間酒樓的老闆正在發愁,說是半個月前曾經借給自家遠房表弟一百兩銀子做賣菜生意用,因為有親戚關係,所以沒有保人,也沒有寫字據,只是口頭約定,可是還款日期已過去一個多月了,表弟非但沒有歸還,更奇怪的是,他差人上門索要,那表弟反而說,一百兩欠款早已在規定日期如數歸還了,並且還有人證一起去歸還的,怎能再還一次?

  問題就是,酒店老闆作為出借人沒有看到一百兩銀子,而借款人表弟口口聲聲說已經還款,並且還有證人,酒店老闆無奈之下,只要拉著表弟和證人去見官。

  如果你們是當地縣令,該如何斷案!?

  孟昭毅,還是你先說。”

  這……

  不僅是兩個候補官,其他眾人也有些懵,無憑無據的財物關係,空口無憑啊,只能誰有證據聽誰的唄。

  而且這時代作偽證是會被嚴肅處理了,最少是脊杖四十,發配邊軍農場做奴役三年,這罪過可是不輕啊。

  所以,沒人會為了別人輕易作偽證,因此,孟昭毅說:“回大人,斷案要依靠證據,既然借款人有人證在,下官願意相信是酒樓老闆在訛詐。”

  很顯然這個回答也是周圍人心裡的答案,還是那句話,作偽證是大罪,沒人會為了一百兩銀子冒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