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若 作品

219、脫下戰甲的布魯斯韋恩

“哥譚的新世界……”

戈登默默的在心裡念著林恩說的這句話:“……早就到來了嗎……”

是啊,是啊是啊。

戈登抿著嘴輕輕的搖著頭,摘下了自己的老花眼鏡,坐在椅子上,輕揉眼角。

哥譚的新世界,確實早就來了。

是什麼時候呢?

大概,是在四年五年之前吧。

曾幾何時,在他還是一個年輕人的時候,哥譚是另一副模樣,一副讓人傷心,讓人絕望,讓人感到寒冷的模樣。

那個時候的哥譚,和今天一樣,天永遠都是灰濛濛,霧濛濛的,永遠都是陰雨,行人步履匆匆,每個人都拉長著臉。

那個時候的哥譚,是幫派的天下。

從陰溝裡討生活的匪幫,到哥譚上層的官.場中,壞人到處都是。

就連滿懷著正義之心的戈登自己所就職的警署,也是一堆骯髒的老鼠橫行其中。

那個年代,戈登的脾氣還很火爆,還遠遠算不上冷靜,他永遠憤憤不平,永遠敢於發聲,永遠敢於鬥爭。

也正因此,他贏得了正反雙方的尊重,並且還得到了一個:哥譚打架王的稱號。

那個時期,戈登孤掌難鳴。

後來,四五年前,他遇到了人生中最強力的幫手。

蝙蝠俠。

更聰明的頭腦,更博學的知識,更多的投入,更不顧一切的付出,更能打架……

蝙蝠俠就像是武裝過的,更激進也更理智版本的戈登,迅速的成為了新一代的哥譚打架王,正好接替了已經逐漸老去,連老花鏡都戴上了的戈登。

好像……也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哥譚的整個局勢,發生了變化。

犯罪份子一次一次的被打掉,又一次一次的捲土重來,並且變得更加瘋狂,更加邪惡,更具有破壞力。

甚至於,連超能力者這種東西都開始在包括哥譚在內的整個世界出現。

他們的瘋狂反撲是戈登年輕的時候所沒有遇見過的。

那些人似乎只是單純的喜歡犯罪,習慣犯罪,他們對蝙蝠俠的態度,永遠都是謎一樣的。

有時候他們恨他入骨,幾乎每一個犯罪分子都有親手殺死蝙蝠俠的夢想。

有時候他們又瘋狂的“崇拜”蝙蝠俠,某種意義上視蝙蝠俠為圖騰一樣的存在。

沒有蝙蝠俠的哥譚不是哥譚。

被殺死的蝙蝠俠不是蝙蝠俠。

但,他們依然熱衷於挑戰蝙蝠俠,並,恐懼他。

蝙蝠俠,成為了哥譚的一部分,成為了哥譚的代名詞,也成為了哥譚之所以是今天之哥譚的重要原因。

這些,戈登從來都知道。

哥譚的變化,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蝙蝠俠而開始的。

但是,這能怪蝙蝠俠麼。

怪他不肯付出更多?

怪他想不出更好的辦法?

怪他沒有變成見一個殺一個的瘋子?

這個還是不要怪了,林恩的出現,很好的證明了一個失去理智的蝙蝠俠會帶來怎樣可怕的後果。

天哪……戈登都不敢想象,林恩更偏向邪惡一分會發生什麼樣的事情。

幸虧他對什麼都不敢興趣,幸虧他怕死又膽小,幸虧他沒有瘋的更厲害……

“感謝蝙蝠俠沒有瘋,感謝林恩沒有瘋的太厲害……”

戈登一番沉思,竟然把自己嚇出了滿頭的汗。

說實話,如果目前的林恩和蝙蝠俠讓戈登選一個來作為哥譚的救世主,戈登肯定還是選擇蝙蝠俠,因為他有理由相信,林恩拯救哥譚的方式可能會是把哥譚的所有人都殺掉,然後從什麼別的地方接一批人過來,或者乾脆就把哥譚整個炸平再重建一個。

林恩一直有這樣的想法,這不是開玩笑的。

但,目前來說,林恩這種“自我毀滅,同歸於盡”式的拯救方式,確實是可能改變哥譚最有希望的那個方式了。

這很無奈,這很讓人倍受打擊,但戈登也不得不承認,林恩說的有道理。

戈登自己和蝙蝠俠以及蝙蝠俠的另一個身份布魯斯韋恩幾乎什麼方法都試過了,哥譚並沒有發生太大的變化。

正如戈登最開始思考回憶的那樣,從他年輕的時候算下來,哥譚的犯罪頻率降低了,但單體的烈度卻直線提升。

這並不算得上是一個完全的好消息。

可能這五年來唯一稱得上是好消息的,就是林恩的存在了。

謝天謝地,他只是對什麼都不太感興趣,而沒有直接站在蝙蝠俠的對立面,成為哥譚的一大反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