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若 作品

167、戰勝恐懼的最好辦法……

是了是了是了!就是這樣的!

稻草人目光炯炯,在看到蝙蝠俠摘掉頭套之後露出的居然是林恩的臉之後,他一下子就想通了所有的事情。

為什麼蝙蝠俠會是那麼矛盾的一個存在,為什麼他明明恐懼厭惡的東西卻始終常伴於身,為什麼他明明早就應該瘋掉,可偏偏無比的冷靜和理智,為什麼他總能在滿心殺戮的同時,偏偏沒有殺掉任何一個人……

因為他根本就沒有抑制自己!

因為他本身就沒有逃避過任何的恐懼和殺戮慾望!

作為蝙蝠俠時,他自縛雙臂,將自己限制在一個規則的框架內徒然嘶吼。

可當這個傢伙摘下那個蝙蝠頭套,變成林恩的時候,他就推倒了他心裡的那個所謂的牆,將所有的規則和隱忍都交給了那個虛假的蝙蝠俠去承擔。

“怪不得,蝙蝠俠和林恩這兩個如此不同的人,竟然能這麼詭異的和諧相處……”

因為他們根本就是一個人的兩個身份!!

激動到小舌頭都在顫抖,稻草人識破了蝙蝠俠的陰謀,識破了他欺騙整個哥譚的驚天騙局。

要揭發他的無恥讕言嗎。

不,當然不。

現在的蝙蝠俠,這個真實的,被看破了所有偽裝的蝙蝠俠,比之前那個,更有趣,更有研究價值,更值得被殺,不是麼?

“呵呵,這就是宿命吧。”

黑暗中,藏身在舊傢俱後方的稻草人拿出兩個小小的瓶子。

既然蝙蝠俠露出了自己的真面目,那是不是就證明了,之前猜測中的那些不合理的地方,其實也有可能是真的呢。

比如……

他並不是遊走在沉默瘋癲的邊緣。

他是已經瘋掉了。

而【林恩】這一身份的出現,就是最好的證據!

【蝙蝠俠】,就是站在秩序這一側的【林恩】。

【林恩】,就是站在混亂那一側的【蝙蝠俠】。

而本質上,他們兩個是一個人,是一個瘋癲的,可悲的,精神分裂的瘋子!

他恐懼的東西,就是他自己!!

眼神呆滯,瞳孔劇烈的震動,稻草人知道,他終於,終於發現了一切的一切背後最最本質的那個東西。

蝙蝠俠,已經瘋了。

手腳顫抖的,邁出一步,小小的瓶子從他的手中掉落在地,因激動而幾乎不能自已的稻草人腳下,兩個小瓶子裡流出的液體緩緩流淌,匯合到了一起,生成一團飄忽的霧氣,逐漸的,擴散開來。

……………………

“唉……”

林恩只覺得,有一些心累。

戒指很好用,這不假。但是這些分身們,貌似有些太歡脫了。

林恩真的很不願意承認,這些傢伙居然就是他自己。

一個人怎麼可能會有這麼多的性格和不同的愛好呢,除非是瘋子。

讓他們去找那個隱藏起來的神,結果林恩第二天就看到自己的現金被這幫傢伙花了個一乾二淨。

乾點正事,也就罷了。

兌換了一千多塊零錢排隊去做搖搖車這事兒也是人能幹出來的?!

店老闆報警的時候,戈登都快瘋了。

什麼叫:我家店門口有三十多個蝙蝠俠排隊在玩搖搖車?

那是什麼詭異的末日戰場嗎?!

電話打到阿爾弗雷德那,又轉到布魯斯那,再轉到林恩這裡。

林恩聽了很生氣,所以也帶上了蝙蝠頭套,騎著自行車去把那群分身好一通揍。

然後戈登就接到了新的報案。

什麼叫:又來了一個騎自行車的蝙蝠俠把所有蝙蝠俠都打冒煙了?

這還是哥譚嗎!

迫於無奈和來自戈登的壓力,林恩不得不親自上陣,將分身們以城區劃分活動範圍,儘量的在大動作的前提下,造成小影響。

目前看來,這一招還是很管用的。林恩也發現了問題的關鍵。

那就是:不能讓這群分身聚堆在一起,人越多,鬧出來的動靜就越大,越離譜。

區區的一個街頭鬥毆的事情而已,三個分身湊過來,不光沒有制止那些莫名其妙就下手特別狠,特別有血勇而不知疼痛的小混混們,反而直接開起了盤,又因為大家都沒錢而內訌打了起來。

打就打唄,反正丟的是老蝙蝠的臉,和我林恩有什麼關係。

但是打架把蝙蝠頭套都扯下來,露出他林恩的臉,那就不行了!

“住手~!”

林恩果斷出手,在被人發現之前,及時的制止了這場侵犯肖像權的惡劣案件。

可即使這邊鬧的這麼歡,林恩卻發現,那些小混混們,居然還在紅著眼睛,一遍哭泣著,一遍攻擊著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