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若 作品

26、天才地寶無德者居之

林恩走的很果斷,並不是因為他輸了棋而心裡不爽,覺得丟人什麼的。

那不是平了麼。

只是在朝陽初升的時候,戈登的一句低聲的感慨,讓林恩想起了一些別的重要事情。

戈登看見陽光破開陰影迷霧時,他說:“幸好光明永生,它永遠不會死去,永遠!”

一些漫不經心的說話~將我疑惑~揭開~~

好像柯南破案成功時一樣,一道橫向的閃電從林恩的腦後劈過。

對啊!

那些利爪,那些又死又活半死不活死了又活的傢伙們,它們憑什麼擁有這麼bug的能力?!

因為特碼的酒神因子!!

哥譚市的地下迷宮深處,有一個酒神泉水,最純的那種!

不同於忍者大師在世界各地建造的貧窮乞丐版,那些盜版貨只會讓人在永生中痛苦,長生,但不是不老。

這邊這個可是真的正品貨!

貓頭鷹法庭那些蠢材正是用酒神泉水才製造出了那些利爪殺手,讓它們能在十幾樓的高度摔落在石頭上之後還能站起來給人開瓢。

這種東西落在他們手裡,那不是純純的暴殄天物麼!

像這種極品的天才地寶,還是得放在林恩這樣的瘋子手中才能發揮最大的價值。

按照林恩的記憶,原來的話……好像本來這汪泉水最後的確是落在了一個瘋子手中。

他染著綠色的頭髮,穿著紫色的西服,血染嘴唇,白牙利齒。

他們叫他小丑。

作為哥譚毫無疑問並且當之無愧的犯罪之王,小丑能在人才輩出,鍾靈毓秀的哥譚市摘下犯罪之王的稱號,他的瘋狂與混亂佔一部分原因。酒神因子這種奇妙的東西也佔了一部分原因。

蝙蝠俠並不是正義的化身,他是黑暗的一部分,代表著哥譚的秩序。

小丑也並不絕對邪惡,他甚至沒有為惡的概念。並不因結果去作惡,也不是為作惡而作惡,他是混亂的,矛盾的,無序的。

他本身就是混亂,是哥譚的另一面。

也正因如此,一直試圖把哥譚拉入正軌,重新塑造秩序的蝙蝠俠,才會被小丑視為唯一的敵人。

他們本就是一體雙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