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張斷簡 作品

第161章 撲朔迷離

想著郡內無甚大事,張簡本來是打算在孝平多待些日子的,畢竟他身為這支新軍的主帥,總不能大事小事都甩給慕容沖和宋澤文吧。

可怕什麼他就來什麼,還沒等張簡在孝平把屁股坐熱乎,王勉派來的信使後腳就到了。

所以等張簡再回到南章,已經是西城事故發生的七日之後了。

看著城西的殘垣斷壁,張簡恨不能把李本碎屍萬段,一旁的王勉卻告訴張簡,案件的主犯李本、許見和孫表都已經被常倫拿走了,他雖然多次到郡署要人可都被擋了回來。

張簡聽後還以為是常倫等人想要袒護許見,當即命王勉持自己的手書再去提人。

雖然這次常倫沒有再敷衍王勉,但最後卻只交出了許見和孫表,並美其名曰互換人犯以為避險之舉。

沒有辦法最後張簡只能先對許見和孫表進行審問,起初許見還仗著自己舅舅許陽的關係對張簡等人極為輕蔑,但張簡豈能慣著他,一頓板子下去許見頓時沒了囂張氣焰。

三人倚仗職權偷工減料、剋扣民夫工匠報酬並晝夜趕工,這已經是鐵一樣的事實,就算許見不配合可孫表卻是吐了個乾淨。

這個案子雖大可卻比之前的興賢裡案要清楚容易得多,案犯中除了許見有些背景之外便沒有什麼其他的顧忌了。

而且張簡感覺許見還不足以讓虞松出面插手此事,更何況虞松現在也不在南章。

為了平息民怨,此案很快便在兩府的出面下開始審理,大堂上許見依舊還是拒不認罪,而李本則是把過錯都推到了許見和孫表的身上,自己只承認了收受賄賂之罪。

不過在孫表的口供和賬本等證據之下,那些負隅頑抗和推卸就顯得有些多餘了,最後在張簡和常倫等人的商議下,對於三個主犯分別做出了以下量刑:巡檢李本瀆職受賄致使城樓倒塌傷及人命甚眾,處以斬首之刑並抄沒家產;工吏許見勾結奸商虛設賬目欺上瞞下,處以絞首並抄沒家產。

至於孫表這種身份低賤之人則是當即被腰斬於市,家產全部抄沒充公。

案子處置完後,張簡和常倫聯名向州府遞交了呈文,只等州府的批准行文下達後再對李本和許見施刑。

就在張簡以為一切都已經順利結束塵埃落定之時,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陡然間讓這個脈絡清晰的案子變得撲朔迷離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