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蘇獻芹人 作品

第1038章 法典完成、實體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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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萊頓呈上的法典草稿已經是歸好序了,最上面的就是法典的第一部分,是和大夏領法統相關的。

    上面明確而詳細地闡述了“大夏領的開拓者夏多擁有對大夏領無可辯駁的統治權,並永世傳承”這一主旨。

    其中也包括了大夏領與耐色瑞爾的關係,簡而言之,就是大夏領承認自己是耐色瑞爾的一部分,但相對獨立,同時承認塞汶頓議會為耐色瑞爾的唯一統治者。

    除了法統,大夏法典還在刑事、民事、貿易、婚姻、繼承、審判等多個方面,作出了詳細而明確的規定。

    很多條文夏多看著十分眼熟,也確實熟悉,因為這就是他之前提點過萊頓的,而萊頓也十分準確地領會了他的思想,並在這部法典的細則條文中體現了出來。

    比如,很多條文原本是“某人做了什麼,判什麼”,這樣的形式。

    但現在,則是用範圍替代了原本的具體數字,如“盜竊一定範圍內的財務,判多少”這種。

    這樣或許會削弱審判者的權威,但也讓法律更加清晰,有利於穩定。

    再比如,原本耐色瑞爾從未出現過的,保護兒童相關的法律,現在也在大夏法典中出現了。

    以及原本很多,以夏多這個穿越者的眼光能夠輕易找出的法律漏洞,現在也很少出現了。

    一直到夏多翻完全部的法典細則條文,也沒有發現多少遺漏之處,當然,漏洞確實用,但卻沒必要再詳細了,因為詳細本身就意味著透露漏洞。

    在他的家鄉,不就有句話叫做“發財的路子都寫在刑法上了”嗎!

    有地球上的經驗,夏多肯定是有設置很多兜底條文的,真出現鑽法律空子的情況,如果太過分,那也就不能怪他言之不預了。

    這點後續在培養領地法官的時候,他也是會有所交代的。

    ……

    看完法典細則條文,夏多又在意識中追溯記憶,將這些條文又重新回顧了幾遍,之後他給萊頓簡單提了幾點意見,然後說:

    “法典我很滿意,我最後說的那幾點修改完成,再給我看一下,然後就準備對領民宣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