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祈十弦 作品

第三百二十三章 月之子渾身都是寶啊(第三更)

薩沙修女並非是恆我的共舞者,而是“宴者”的修女。

宴者是恆我極少數的使徒、共舞者、情人與追隨者。

他並非是人類、也不是精靈,而是巨龍。

所有月之子的血,追根溯源都來自於宴者,正因如此月之子也被稱為龍之子,他們才有不死不滅的特性以及吞食幻魔以成長的能力。

而薩沙修女就是初代月之子的母親。

她是侍奉宴者的僕人、同時也是宴者的情人。

她接受了恆我的賜福,生下了具有龍血與神血的第一位月之子——並非是死後轉化,而是從誕生開始就是月之子。

不過薩沙修女雖然是月之子始祖的母親,但她終究只是使徒的追隨者。

也正因如此,即使她的兒子後來都已經成為了“血天司”,但她依然只能作為“修女”而被供奉、沒能得到單獨的名號與禱詞。

畢竟血天司既然選擇成為了天司而不是使徒,那就說明祂仍然有著叛逆之慾——畢竟天司是可以爭奪柱神之位的,而使徒是不可能的。

——當然,也有可能單純是因為恆我不想收他。

一般像是這種特殊的存在,是不允許公開供奉的。

教會通常只允許供奉九柱神及其直系使徒,各道途的天司、天司的使徒以及使徒們的追隨者,雖然同樣也在夢界,但祂們幾乎都不在教會祭祀的名單中。只有少數例外能得到比較友好的態度。

但除非必要,否則教會也不會公開取締這些教會——前提是供奉的是真正在夢界的神、而不是隨便編了一個名字的斂財組織。

主要也是怕得罪神。不供奉祂們是不知道有哪位使徒或者柱神和祂們關係不好;而不取締是擔心可能有哪位使徒或者柱神和祂們關係太好。

這就好比說一個人的壞話,但是這個人朋友的朋友可能就是自己的上司;而他另一個朋友可能就是你上司的仇人。在這個情況下幫也不是,不幫也不是……教會只能盡力保持一箇中立態度。

因此這些沒有九柱神教會派遣牧師、但也沒有被禁止與取締的小型教會,就被稱為“秘修會”,處於教會法的灰色地帶。

大意是你們圈地自萌就行。別鬧出什麼大事來,我們也就不管了。

而薩沙修女在死後成為了“愛”與“奉獻”兩個道途的幻魔。

牧師的進階職業“燃炬者”的五十級畢業套裝,就是“薩沙修女的聖宴”。

這一套裝備,啟輝者也能用——而擁有牧養法的艾華斯,甚至比普通的燃炬者更適合這套裝備。

薩沙套的核心效果,是“當裝備者為增益或治療他人而損失自己生命時”,會觸發的一系列的效果。

艾華斯之所以想要跟著老師去挖墳掘墓,就是想去那幾個固定出產套裝組件的遺蹟拿到自己這一身關鍵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