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珎 作品

56. 第056章 大哥要離婚

 陸明珠不想管陸逐日和林曉紅離不離婚,實在是這位衚衕志說話太氣人,什麼照顧兄弟是應該的,餓瘦是挑食是生活不好,怎麼不說林曉紅娘倆吃得白白胖胖呢?

 長了眼睛不會看嗎?

 陸逐日耳朵不好使,難道她眼睛也不好使?

 雖然陸愛國抵達香江時說她是最近才吃不飽飯,令大人稍感安慰,但小孩子的記憶做不得準,因為她會忘記歲以前的記憶。

 即便林曉紅在那段時間裡曾經虐待過她,她也沒有印象。

 陸明珠還有一個支持陸逐日和林曉紅離婚的原因是此人不僅惡毒,而且本性涼薄,在陸逐日下放的第一時間裡就火速和他劃清界限,陸愛黨也是如此,娘倆直接捲走陸家的所有資財,一個轉身改嫁他人,一個認他人為父,以大義滅親為名給陸逐日添了很多莫須有的罪狀。

 他們在陸逐日的住處放點東西實在是太容易了。

 陸家當時挺有錢的,不是小數目。

 陸父出國後的前幾年,給原身和陸逐日寄了不少財物。

 原身出嫁,另派兩個兒子回國給她送嫁妝,都沒有瞞著世人。

 原身和陸逐日相認就代表他的身份大白於天下,又是人民當家作主,大家不需要再像以前那樣小心翼翼,很自然地恢復往來。

 後來,陸父覺得自己成分可能對他們有影響,就主動和他們斷了通信。

 遺憾的是他沒料到風波那麼大。

 再想聯繫時,國內外的通訊已經徹底斷了,根本聯絡不上。

 想出去的出不去,想回來的回不來。

 陸逐日位高權重卻生性節儉,又不吸菸喝酒,只喝茶,沒有其他的開銷,再加上有工資供應,陸父給他的財物基本上都攢了下來,最後被林曉紅和陸愛黨一鍋端。

 因為林曉紅有虐待陸愛國的前科,所以陸逐日沒有把財政大權交給林曉紅。

 發現陸愛國受虐待時他就要離婚,可惜沒離成,阻礙他們離婚的就是衚衕志這些站著說話不腰疼的人,連上面的人都驚動了,出面說和。

 原身當時又年輕,雖然對林曉紅不滿,但看在陸愛黨的面子上沒有太追究。

 畢竟,她只是個小姑子。

 而陸逐日本人就像他自己剛才說的,冷心冷肺,心思放在家國大事上,經常不回家,也懶得在意離不離婚,和林曉紅變成了長期分居。

 也可能是長期分居導致林曉紅對他再無感情,走得毫不猶豫。

 總之,就是一筆爛賬。

 這些都是陸明珠最近整理記憶,發現的一些細節。

 小說是章奶奶的早期作品,陸明珠看過後沒多久就拋到腦後,沒有重溫過,導致她穿越過來後再回想書中內容,一時之間沒有全部都記起來,只記得大概情節,比較細緻瑣碎的早已淡忘,就是現在也是有的想起來了,有的想不起來。

 只恨自己沒有過目不忘的本領。

 陸明珠同時想起林曉紅和陸愛黨的騷操作,多年後冒出來和陸慎、陸愛國爭產。

 爭奪陸父身後的遺產。

 雖然不多,因為陸父生前就把重要資產給陸慎了,但剩下那一點也夠讓陸愛黨在國內吃得肚皮溜圓兒,娘倆不要一點臉皮地纏了上來。

 偏偏,陸愛黨還真就陸逐日的親生子。

 衚衕志的嘴巴說不過陸明珠,也知道林曉紅理虧,見陸逐日沒有絲毫軟化的跡象,她心裡不大高興,不自覺地表現在臉上,“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陸同志,林曉紅同志也是受到組織教育的好女兒,思想清白,她只是有了自己的孩子難免顧及不到愛國,實在是人之常情,你不能對她太苛刻了。不管怎麼說,她給你生了個孩子,你就得給她改過的機會。”

 陸逐日不為所動,“有些事可以原諒,改過自新即可,但有些事不能。衚衕志,我意已決,絕不更改,你就別再勸我了。”

 “陸同志!”衚衕志真的生氣了。

 陸逐日抬起眼,目光冷冷,幽幽沉沉,“我最近工作繁忙,無暇歸家,更沒時間料理這些瑣事,你回去問她有什麼條件,能滿足的我儘量滿足,不能滿足的最好別提。她願意帶走愛黨,我每個月支付生活費和教育費,不願意帶走就把愛黨留下,我花錢僱人照顧。”

 衚衕志還想再勸他,恰逢謝君嶢回來。

 他拎著陸明珠的相機,走路帶風,雙眸掃過一直沒到進門機會的衚衕志,“明珠,發生什麼事了?需要告訴章同志,請他過來幫忙解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