蠱真人 作品

第599章 可憐人(大章)

    血泊晃動,赫然呈現出噩夢中,高揚朱宰葬身血獸群中的景象!

    太白雲生渾身一顫,靜如雕像,下一刻他忽然仰頭大吼,聲嘶力竭。

    “啊——!”

    淒厲沙啞的聲音,迴盪在這片血腥的屠戮場中。

    “呵呵呵,嘎嘎嘎,哈哈哈!”

    吼叫聲結束之後,卻是太白雲生的大笑聲。

    笑聲癲狂恣意,是鬱憤中的悲號,又是對世俗的,對自己的冰冷嘲諷。

    “瘋了?瘋了!”

    “太白家老他瘋了!!”

    周圍的黑家蠱師們驚叫連連。

    而方源則翹起微笑的嘴角,他是穿越者,又是重生者,豐富的經歷讓他對人心的把握,已經妙到毫巔。

    太白雲生是一個好人。

    但他在血道大殿中的下意識行為,卻是背叛。

    這個行為,讓他對自己本身的價值存在產生懷疑和否定。

    一個人如果否定自己,懷疑自己,那麼他無疑會陷入痛苦的深淵。

    很顯然,太白雲生是痛苦的,他心懷愧疚,幾乎每天夜裡都受到相似的噩夢的折磨。

    如果讓他接受自己的卑劣行為,他又做不到,他這一生都在遵循著正義和仁愛之路,他想回歸過去,但明明白白的事實橫亙在他的內心深處,是他無法逾越的障礙。

    他在痛苦的深淵泥沼中沉淪,無力的掙扎,只會讓他越陷越深。

    族長們的請求,帶給他自我拯救,向良心贖罪的機會。

    如果真的能夠辦成,無疑是對他的寬解,是一計恰逢其會的良藥。

    但事實卻是,黑樓蘭下令株連九族,一個活口都不留。太白雲生反過來,倒成了助紂為虐的幫兇。

    良藥變質成鑽心的毒藥,劇烈的毒素讓他不能自己,讓他心境瀕臨崩潰。

    就在這個關口上,方源輕輕一推,終於促成太白雲生的爆發,歇斯底里的爆發。

    恐怕只有方源能夠理解他了。

    從某種程度上來講,搜過魂,知曉太白雲生一生經歷的方源,可謂是他的知己。

    但殘酷的是,這位知己不是親朋,而是算計他的敵人。

    隱藏在陰暗中的方源,靜靜地聆聽著太白雲生的大笑聲,懷著欣賞的神情,淡淡微笑。

    這位可敬又可悲的老人,他嘶聲力竭的怒吼聲,大笑聲,滿臉的淚流中,是對自我的審問,是對殘酷世情的批判,是對命運捉弄的無力反抗。

    “否定了自己的你,還能幹什麼呢?”方源輕聲喃喃,眼眸黑幽深邃。

    “去血道大殿,重新闖關嗎?不,到了那裡,你滿腦子都會是高揚朱宰的影子吧。去尋求幫助嗎?誰還能給你幫助?黑樓蘭?想來剛剛和他鬧翻了吧。退一萬步講,就算得到了壽蠱,你還能安心使用嗎?”

    “呵呵呵。如今的你,還有什麼路可以走呢?還有什麼可以選擇呢?否定自身,自暴自棄的你,悲痛欲絕,受到良心拷問的你,還能怎麼選擇呢?”

    方源的心中,一個答案越加清晰起來。

    “所以,就去選擇吧,不要讓我失望!”陰暗中,方源目光灼灼,盯著癲狂的太白雲生。

    太白雲生大笑,笑聲苦澀,彷彿哀嚎。

    他撕扯著衣衫,涕淚交零,再無一絲五轉巔峰強者的風度。

    他是位苟且貪生之人,也是位被殘酷冰冷的世俗逼到角落裡的好人。

    事實上,他更是一位——

    可憐人。

    不知什麼時候起,忽然起了微風。

    風聲漸大,天空中雲翳生成。

    以太白雲生為中心,氛圍無聲而又迅速地轉變著。

    某種玄妙的變化開始了,天地開始微微震動起來。

    “終於沒有令我失望啊……”方源興奮到戰慄,他抽身而退,悄無聲息。

    他遠遠退去,一路後撤。

    因為……

    蠱師昇仙,可不是鬧著玩的啊。

    很快,風雲激突,天地驟變!

    陰測測的濃厚黑雲,彷彿隨時都要坍塌下來,壓毀聖宮。

    聖宮上下,一片驚呼大叫。

    “怎麼回事?”

    “到底發生了什麼?!”

    大多數人不明原因,陷入慌亂當中。

    “這個……該不會是?!”少部分的有識之士,目瞪口呆地望著這番動盪氣象。

    “查,給我查!究竟是誰?!”大殿中,黑樓蘭大發雷霆。

    “大人,是太白雲生!”黑書滿身大汗,跌跌撞撞疾跑過來稟告。

    黑樓蘭神情一僵,一時間呆若雕像。

    幾個呼吸後,他反應過來,神請扭曲地咆哮道:“撤!讓所有人都撤離聖宮。當然,想死的可以留下來!”

    ps:高潮已近!有許多預測帝猜到了某些劇情(俺恨你們!),當然,也有絕對猜不到的。

    已接近第三大章結尾高潮。接下來還有第四大章,第五大章。

    不會太監,也爭取不爛尾。

    方源一直在追逐他夢想,我也一直沒有放棄。別問我個人隱私問題,歡迎不放棄支持的讀者朋友們。也請被踢的朋友童鞋們,多多理解,原諒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