羋黍離 作品

第1130章 四件大事

    一直到入冬之前,大漢朝廷主要忙碌於四件大事。

    其一,關於齊州水災的善後事宜,有一片處置周到、救濟及時的官員得到了封賞與提拔,同樣也有不少州縣官員,因之罷官免職,乃至下獄問罪。

    黃河已經日益顯示出其威脅了,破壞力強大,每決口,總是給官民造成重大損失。這些年每聽到沿河州縣報上的大小水患水災,朝廷都不由緊張起來。官方統計,自大漢開國以來,在黃河中下游,發生的大小水災,就達三十六次,其中只有四年完全無事。

    對於黃河水患,朝廷的重視程度也在日漸提高,甚至已經費了不少人物力,進行河道清淤疏浚,堤防加固。而負責水務的大臣,前後更派出去不少,包括王樸、雍王劉承勳以及昌黎王慕容彥超。近幾年,慕容彥超更是帶著一批水務專家,四處巡視水文,籌謀治理方案。然而,總是治標不治本。

    為水患問題,朝廷也開了好幾次專項會議,併發明詔集思廣益,同樣也沒能議出個根治的辦法。

    下面的官員倒是有人提出了一個想法,說堵不如疏,當效仿大禹治水,開挖溝渠,變更河道,用以行洪洩洪。

    這個思路聽起來也是不錯的,畢竟連大禹都抬出來了,然而卻遭到了包括魏仁溥在內的一干重臣的反對。

    畢竟,黃河水道要是真那麼容易就變更,也不會成為歷代王朝的一個痼疾。劉皇帝是有些心動的,覺得構思不錯,堵不如疏確實是個淺顯易懂的道理,卻也不盲目。

    因為在劉皇帝的印象中,黃河改道,帶來的往往是一種災難,輕易不可為。並且,這種事情,還是需要做詳細的調查,周密的準備,論證可行性之後,才好施行,還要考慮人物力的投入。

    在此之前,對黃河的治理,還是隻能老一套,清淤、固堤,再多植樹木。然而,南道河床過高,堤岸也越築高,幾乎已是地上河,這也是最讓人感心驚肉跳的。哪怕清道,都不是那麼容易的。事實上,改道真的是個不錯的辦法,只是不能像北宋時期那樣不顧實際、看圖劃線,瞎改亂改......

    不過,有一點,是開寶年來,朝廷在推動的,那就是對黃河水系的梳理上,河水北流,劉皇帝甚至有萌生過把“京杭運河”開鑿出來的想法。

    黃河的治理,非一時之功,甚至非一世之功,可以想見,會貫穿劉皇帝的整個統治時期,乃至整個大漢帝國時代,還有得頭疼了。

    除了水患這種長期擾人的事情之外,便是太子劉暘成婚了,這可是朝廷的大事,涉及到國本的事情,豈能不重大,政治意義尤其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