羋黍離 作品

第1074章 新政與人事

    當然,開寶年的新政,並不止於農事、民政,在養民生息的綱領之下,還著重提到了幾條。

    其一,吏治。除了繼續明確反貪、反腐之外,對於朝廷的監察體系繼續調整,使三法司的職權範圍更加清晰。同時,對於朝廷其他部司衙的官職權責,也加以明確。

    繼續清減冗官,對中樞及地方道州諸衙職吏數量進行精簡,以縣政為例,除了朝廷委任知縣、縣丞、主簿、縣尉等親民官外,對於當差吃糧的吏人公人數量也進行一定的削減,對各類吏職進行調整,該合併合併,該裁撤裁撤。同時規定,小縣各類公職吏人的數量控制在50人,中縣75人,大縣100人,望縣150人。

    大漢各縣分級,還是按照人口劃分,兩千戶以下為小,兩千戶以上為中,五千戶以上為大,萬戶以上為望。當然,對全國人口清查登記,也在新政施行之列。

    在選才方面,繼續完善科制度,增加實用科目,擴大錄取範圍,控制錄取名額,加強徇私舞弊的懲罰力度。同時,提高貴族蔭官入仕的標準。

    另一方面,繼續拓展觀政制度,不僅限於中央部司與近畿衙門,而向天下道州推行,並加強對官員的考核。同時,新的俸祿制度,也正式頒行,這是配合此前的勳爵制,提高官僚們基本待遇,畢竟在乾祐時代,劉皇帝並不算“優待”官員,經常聽到有官員清苦而難以維繼生活的情況。雖然屬於少數,但也能地窺其一貌。

    其二,則為河務。既為防備水患,也為疏通漕運,不管是對政治、經濟、還是軍事,漕運之通達,都是十分重要的一件事情。劉皇帝打算在舊有水道水脈的基礎上,對全國的漕渠進行一次梳理,在此前的議政中,就有不少人就此提議。

    不只是針對中原、東南,河北地區也一樣,甚至於,關中布政使武行德也上表,請求重鑿砥柱、三門。當然,在河務方面,劉皇帝始終秉持的一個基本方針,就是不急不躁,穩步推進,量力而行。

    除了開鑿、疏浚、改道、並流之外,針對於水患頻發的地區,除了加固堤壩之外,就是繼續推行植樹,於水岸密植楊柳以固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