羋黍離 作品

第993章 和約締成,平南準備

    郎有情,妾有意,漢遼雙方實則都有暫求和平的意思,經過陶谷與蕭護思幾輪的磋商,很快達成共識,新一份的漢遼和約也就因此出臺,也代表著新東亞秩序的正式建立。

    和議內容,與乾祐四年的和約還是有所區別的,不過大方向上是統一的。互不侵犯是基本條件,通商通市只是附帶。

    同時,雙方頭一次宰割天下,劃分勢力範圍,基本按著雙方實際控制的地盤來,兼顧周邊的小勢力部族。大漢這邊,是直接把河西走廊上的歸義軍、回鶻、吐蕃、溫末等勢力,全部劃歸自己,蕭護思是強烈反對,最終以大漢不插手東北事務為條件達成共識,當然,不包括已經向朝廷稱臣的定安國。

    這些年,大漢的暗間,在遼國內部的附屬勢力中可做了不少挑動工作,東北方面,尤是由渤海貴族、遺民組建的定安國,在得到朝廷的支持後,也鬧出了一些動靜,尤其在“渤海叛亂”中,分外活躍。

    有點特殊的,在於陰山以南的草場、土地、湖泊,始終難以達成共識,大漢強調是本朝固有領土,遼國則堅持是他們多年治地,最終選擇擱置,都不駐兵,作為漢遼雙方的緩衝地帶,由兩國百姓部民自由交流貿易。

    總體而言,這一份和約,要細緻些,但卻更加不穩,雙方實則都不滿意,矛盾仍舊尖銳,只是礙於情勢,都有意避免衝突,從而採取的權宜之計罷了。而時機一到,該撕毀也就撕毀了。

    另外,為表誠意,拉近關係,還有一條,則是雙方進行聯姻。遼國提出,雙方皇帝結為兒女親家,在兄弟之國的基礎上再發展為婚姻之國。

    劉承祐與耶律璟二人,年紀相仿,但是,比起劉承祐的兒女滿堂,耶律璟膝下,卻無所出。劉承祐呢,公主們都還小,待其長成再說,不過劉皇帝顯然不願意把自己親身女兒嫁到契丹去,大抵會選個宗室女或宮娥封個公主送去。耶律璟則是沒什麼辦法,只能從內四部貴族中挑選聯姻的公主了。但不管如何,婚約是定下了的。

    到乾祐十五年三月二十五日,漢遼兩國在開封,正式締結和約。其後,漢帝以兵部侍郎王昭遠為正使、羽林將軍張瓊為副使,出使遼國,作為回禮。孟蜀降臣王昭遠,在大漢朝廷已然重新找到了自己的存在價值,哪怕仍舊有許多人鄙視他、小看他,只要大漢皇帝願意給他機會,他還是願意為大漢進策效力的。

    隨著兩國和約的簽訂,使得戰後三年的北疆和平,有了一定的延續性,這份和約,雖然並不怎麼牢靠,但是,在東亞新秩序的建立上,還是有其積極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