羋黍離 作品

第72章 安東大開發3

    無農不穩,無商不活,在農牧上堅持治本,在商業上安東也是大開方便之門,尤其體現稅收以及貨物進出的寬鬆。

    自古以來,歷代王朝都堅持一個重農抑商的政策,這是一項基本國策,也是由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基礎決定的。

    同時,於統治階級而言,過度的商業活動,既會影響從事農桑的勞動力人口,也會增加人口的流動,增加治安的隱患,最重要的是,不利於官府的統治管理。

    時至如今,大漢各地官府,在治安管理上遇到的最大麻煩,還是那些走南闖北,時刻處於流動狀態的商業人口。

    即便朝廷在戶籍制度上是堅決強力推行,也是不可能做到無死角監控,至於跨道州甚至跨縣鎮辦桉都十分困難。

    因此,天下的官員們,雖然知道商業活動的好處以及必要性,但為了政績,為了安穩,他們仍舊更願意將治民拘束在土地上,那樣既能創造生活資料,也更利於維護社會治安的穩定。而秉持儒本思想的一些官員,對商賈就更是大加鄙棄了。

    這種根深蒂固的思想,在大漢朝廷上下,實則也屬於常態,哪怕大漢如今商業活動日趨頻繁,商業氛圍日漸濃厚,但本質上並沒有什麼改變,在農與商的問題上,農永遠是排在前列的。

    而商業的興旺,也基本侷限於京畿、諸道州大城市以及沿海一些州縣,而這些地區之外,實則仍舊處於一種相對固化的小農經濟狀態。

    同時,在經商上,仍舊伴隨著各種有形無形的壓力,像鹽、鐵、茶、酒、糖等產業,其大部分資源,都是實行國家專賣政策,一盤的商賈根本無法參與其中。

    雖然鹽、酒早已開禁,但其生產源頭,尤其是製鹽,仍舊牢牢控制在朝廷手中,甚至更加牢固,即便承擔分銷的大商人們,也要按照官府的規定,要舔著官府臭腳,才能正常經營而不遇麻煩。

    各地的商道確實通常了,層層重重的卡稅、關稅也被廢除了,但取而代之的,是嚴厲且嚴格的市稅,尤其在大城市內,要是不交足稅,連市場都進不去。

    像趙匡義在開封實行的人貨進出通道分離,如今已經被全國各地的官府給學了去,這也確實極大地減少了商賈逃稅、漏稅的可能,除非不想把貨物售賣了城市中去。

    限制的同時,也意味著規範,至少,還從沒有一個王朝,對商業從事人員、活動及稅收有過如此細緻明確的管理,並專門制定了一部《商法》。

    當然,趙普等大臣最初制定這份法桉的初衷,是為了割商人的韭菜,也緩解財政拮据,卻反倒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商業的發展。

    畢竟,在《商法》的框架下,進行合法商業貿易,從事商業活動,這本身就是一項進步,也是商人們願意接受的。不願意遵從商法的,那是奸商,自然需要懲罰,願意遵從的,自然就是良商了,只要服從管理,照章納稅,就可以安心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