羋黍離 作品

第54章 兵制改革2

    這是利處,也改革的根本目的,但同樣的,也帶來了新的問題,帶來了國家財政與國防建設的新矛盾。如果這個問題不能得到解決,那麼改革也難稱成功,甚至可能造成災難性的後果。

    最關鍵的一個問題就是,在進行大規模的軍隊裁撤、的軍費削減之後,如何維護統治,如何鞏固國防,如何保障大漢這萬里疆土的安全。

    被裁撤的軍隊,他們原本所承擔的國土守衛、治安彈壓的職責,必需得找到替代的方桉,官兵的規模可以削減,但不能以犧牲國家安全為代價。

    因此,削減軍隊規模,只是兵制改革的第一步,緊隨其後,當同步進行的,則是組織一股能夠填補國防缺失的力量,那便是鄉兵。

    經過多年的建設,大漢早已從全國範圍內建立了一套基本的鄉兵體系,每年的軍費之中,也有一部分專門針對鄉兵武器、訓練、給養的撥款,由各道州都司負責。

    按照大漢鄉兵建設條制,凡在冊之鄉兵義勇,每年在農閒時,都要接受都司下屬作訓都尉為期45——60日訓練,包括基礎訓練以及軍事條令的灌輸,代價是可以免除一定的勞役。

    在戰爭年代,這些有基礎訓練經驗的鄉兵義勇,毫無疑問是大漢軍隊最重要最可靠的兵源,是樞密院最主要的招募對象,對統一及對外戰爭的消耗做到了有效補充。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隨著和平的降臨,在鄉兵的組織建設上是進入了一種停滯狀態的,不論是財政投入還是操訓上。

    畢竟,當大漢打遍四海無敵手,當戰爭正事實上地遠去社會恢復穩定與安定之時,人們的視線自然也從戰爭上轉移,心思也徹底放到生計的勞碌奔波上。

    邊境道州尚可,環境民風也適合鄉兵發展,再加上軍隊以及都司的大力扶持,都導致邊地的鄉兵建設都維持在一個較高的水平,氛圍也很濃厚,李繼隆所言邊地鄉勇在邊防事務上承擔更多責任也是事實。

    相較之下,內地道州的情況,顯然不容樂觀,雖然大漢民間依舊習武成風,並受到了官府的引導,但對大部分百姓來說,習武的成本還是高昂的,也沒有那麼多的時間與精力深切參與其中。

    而經大漢此番兵制變革,對於鄉兵的建設,也將加大了。而與此前那種維持基本簡單的訓練不同,變革下的鄉兵,對其要求要更高,所承擔的職責要更大,在大漢軍隊中的地位也要提高,待遇更要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