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雲川 作品

第406章 典型

  只不過要想將一名軍中將士斬首示眾,在戰場上他是有這個權力的。

  可是在非戰時,則是需要上報,得到張雲川批准後才行。

  “甲隊隊官,甲隊什長,伍長斬首示眾......”

  這一次鄭忠上報的斬首名單有三人,都是孫雷,吳老六的直屬上司。

  他們對冒領軍功的事兒是知情的,而且參與了其中,是公然違反了軍法。

  原本軍士吳老六也是要斬首示眾的,可他已經死了,所以就沒有在名單上。

  “這孫雷怎麼沒有在名單上?”張雲川問鄭忠道:“他雖然是受害者,可他畢竟也殺了人。”

  “參將大人,軍法上只是寫了凡是軍中械鬥者,一律杖責五十軍棍。”

  鄭忠解釋說:“對於械鬥致死的,則是沒有明寫如何處置。”

  “按理說孫雷應該是要償命的,可是他畢竟是戰場立功的人,而且這一次他殺人也事出有因......”

  “他畢竟是被冒領軍功的人,屬於受冤屈的一方,所以我覺得應該網開一面,饒恕其死罪,給他一個將功贖罪的機會。”

  “不然的話,會寒了將士們的心的。”

  “軍法沒寫械鬥致死怎麼處置?”

  “沒寫。”鄭忠滿臉嚴肅。

  張雲川愣了愣後,微微點頭。

  “記得回頭將這一條軍法給補上,下不為例。”

  “是!”

  既然軍法沒有明確的寫,那可以殺,也可以不殺。

  張雲川念在孫雷是受害者,又有軍功在身,所以最終同意了鄭忠提出的建議,那就是赦免他死罪。

  “其他的都準了,你們督戰隊負責執行。”

  鄭忠都是遵照章程辦事的,張雲川大筆一揮,同意了他的處置方案。

  “這一次的事兒要當做一個典型。”

  張雲川對鄭忠說:“要讓所有什長以上軍官到刑場去觀刑,讓他們知道,冒領軍功者,死罪。”

  “是!”

  張雲川沉吟後,又補充了兩句。

  “哨官聶方御下不嚴,降為伍長,以觀後效。”

  “都尉劉壯御下不嚴,免去其都尉一職,去軍武學院學習。”

  他原本是準備讓劉壯去飛豹營接替何奎,準備重用他的。

  可現在出了這麼一檔子事兒,特別是聽說劉壯竟然欲要說情後,他當即改變了自己的主意。

  他覺得很有必要讓劉壯去軍武學院好好的回爐重造。

  不僅僅提高他的軍事素養,也要讓他知道,什麼叫做軍法森嚴。

  至於以後劉壯會擔任什麼職務,那就得看他在軍武學院中的表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