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阿斗不扶 作品

第427章 【酒店大亨】

    所以整個酒店集團,固定價值恐怕就得值4億美金,品牌價值恐怕也值上億美金;

    資產如此雄厚的公司,負債不過5000萬美元,也難怪美國的兩家銀行願意提供更多的貸款;

    更何況,星耀酒店集團的背後是世界船王,美國政商兩屆又不是不知道!

    對於這一點,吳光耀一點也不擔心美國人為難自己;

    酒店投資是實業投資,吳光耀也是真金白銀的投資,大量的解決了美國人的工作崗位;

    所以,美國政府沒有道理不歡迎!

    這些年,吳光耀不是沒有想過,利用自己的先知先覺,投資更多的美國產業;

    可是,每次想起自己不過是個殖民地的黃種人,就不得不放棄了這種想法!

    很簡單的道理,如果美國人知道你賺美國的錢,太過輕鬆;

    請問,美國人會讓你安穩麼?

    答案是否定的!

    所以,吳光耀如果大舉投資美國,還得等待自己和凱拉的大兒子吳顯磊(入美籍)成長起來,才可以名正言順;

    和前世的默多克一樣,不是美國籍,就會受到很大限制!

    吳光耀接著向莫爾斯問道:“威斯丁酒店的收購預算出來了沒有?”

    莫爾斯把一份資料遞給了吳光耀,並說道:“威斯丁酒店經營這3家五星級酒店、3家四星級酒店、5家三星級酒店,以及21家旅館,還負責30多家威斯丁酒店的管理;我們經過討論,給的收購價是1.2億美元。”

    威斯丁酒店也是一家允許特許經營的酒店管理型公司,正是因為如此,所以吳光耀才看中了它;

    再多的酒店,都可以建造出來;

    但是一個酒店的文化、品牌、管理,則需要長時間的沉澱和積累;

    那麼收購威斯丁酒店,就可以讓星耀酒店管理集團的管理和運營,更上一層樓!

    吳光耀說道:“溢價多少是可以接受的?”

    莫爾斯說道:“最多30%”

    威斯丁的收購,就得準備1.6億美金;再加上六家麗思卡爾頓酒店,也得準備1.1億美金;

    一共需要2.7億美金,而吳光耀只准備拿出1億美金,投入到星耀酒店管理集團;

    那麼,剩下的1.7億美金只能貸款了!

    說實話,吳光耀認為自己投資酒店的目的有兩個:

    第一,消耗自己的現金,變相的投資地產業;酒店的利潤少、回報低,但是如果考慮酒店物業升值的話,也是一個非常不錯的投資。

    第二,增加自己的影響力,酒店是用工大戶,可以養活很多人;所以,吳光耀可以因此給自己一個護身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