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阿斗不扶 作品

第385章 【局部收購——中巴併購戰1】

    “戰必勝!”

    受到吳光耀的鼓舞,會議室的眾人頓時信心百倍。

    亞隆總經理羅瑞、亞隆顧問萊利等人,紛紛附和道:“戰必勝!”

    “好,你們不用管我,繼續!”

    吳光耀說完不再言語,只是打算聽一會,就離開!

    術業有專攻,而且這次收購和以往不同;

    根據港島專利法例規定:公共事業機構如屬於上市公司,約25%以上·的股份必須由公眾人士持有,以免淪為私營機構。

    而且,吳光耀就是錢再多,那作為商人,還是要利益最大化;

    不可能每次收購,都是大筆大筆的錢砸。

    羅瑞率先開口說道:“中巴創辦人顏成坤和黃旺財兩大家,雖然是姻親,但是這些年關係很差,以導致原本是中巴大股東的黃家一直在出售手中的股份,顏氏遂成為中巴大股東。所以我們當前有三個方向:第一,是得到黃氏家族的倒戈;第二,向滙豐、和記等洋行收購其手中的中巴股份;第三,需要悄悄的收購公眾市場的股份。”

    眾人聞言,紛紛表示同意!

    黃氏家族想套現,亞隆不就正好是個他的最好合作夥伴麼。

    而滙豐、和記這些洋行,手中的中巴股份一定不會少,因為港島就那麼幾十個上市公司,這些洋行恐怕都摻了一腳。

    這件事也給吳光耀提了一個醒,那就是在1966到1967的港島低潮中,要悄悄的大量收購所有上市公司的股票,以及港島的地皮和物業。

    未來要是想收購誰,手上就有了一定的基礎。

    萊利說道:“中巴總股本是6000萬股,目前每股價值0.85港幣;滙豐銀行大概有5%左右的股票,和記想來也有一定的份額,黃氏的股票份額最多,預估有16%左右。這樣算下來我們已經有23%左右的股票,而顏氏預計有25%的股票。”

    一名管理層說道:“所以,我們的收購目標是49%?”

    萊利想了想,才說道:

    “不安全,如果顏氏為了保住中巴,把自己的股份提高到50%,進而觸摸到必須全面收購的門檻,那對我們是不利的,收購也將功虧一簣。”

    “而如果我們實行全部收購,顯然也是得不償失;第一,代價太大;第二,中巴會失去本島巴士專營權。”

    “我們可以實行‘局部收購’,把目標定在56%的股份;雖然我們觸摸到必須全面收購的門檻,但是我們可以拒絕全面收購;因為公共巴士服務條例規定,中巴必須維持一家公眾持股的上市公司,才能取得經營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