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阿斗不扶 作品

第344章 【新的建築物條例】(求月票!)

    1962年3月初,港府頒佈新的建築物條例,規定新建樓宇使用面積消減兩成,新條例在1966年1月1日開始實施。

    一時間港島地產業震動,新建樓宇使用面積消減兩成,那就是意味著同樣的土地,可建設的住宅單元少了很多,利潤自然也隨之減少很多。

    擁有地皮的地產公司,紛紛磨刀霍霍,爭取再1966年之前完成審批和施工。

    地產商瘋狂造房子,業餘炒家和職業炒家也紛紛登上舞臺,炒地炒房既有散兵遊勇式的工薪階層和黃牛黨,又有集團作戰式的地產公司和大財團;

    炒樓之風日益熾熱,幾乎到瘋狂的地步。

    長江實業則不急不躁,畢竟已經有六個大型住宅樓盤在開發,剩下的三個也會在下半年進行開發;

    吳光耀特意召開了管理層會議,會議上吳光耀喊出口號‘穩紮穩打,步步為營!’;

    長江實業只開發現有的項目,並且長江實業的房子不允許成為炒樓花的天堂,只出售給真正買房的人。

    原本大家浮躁的心一下平靜下來,老闆發話了,大家還是做好手中的項目,不需要考慮其他。

    吳光耀知曉歷史,手中就是再多的錢,也不會現在再去投資其他地產項目;

    再說了,吳光耀手中的物業太多了,也需要幾年消化消化,順便等待下一次大機遇。

    不過,長江實業不追加投資,並不代表港島的地產市場冷場;市場反而大行其道,買賣火熱!

    都知道‘趁低吸納’這個道理,但實際上,人們多是‘趕高吸納’;

    地產越是價格高,越是有人在炒,買的人反而越多;

    剛需的市民如此,炒房的投機客亦是如此。

    原因呢?

    很簡單,這裡有一個‘低潮會持續多久’的問題;

    如果低潮很快過去,趁低購買者自然可以牟取大利;

    那萬一這個低潮持續很多年呢,除非有資本雄厚的大佬,把這個房子‘醃’起來,否則一般商人連買房貸款的本息都承受不起,最後只能割肉保命。

    剛需市民的心裡就更好解釋了,房價火爆的時候,他擔心還會漲,所以會趁高買入;

    房價低迷的時候,他擔心還會跌,所以持觀望態度;

    兩種人(商人和市民)有兩種心理,但是都是一個共同點:房價低了我不買,房價高了我要買!